紧盯风险隐患:针对潜在的金融风险,刘士余表示将加强监测分析,及时化解处置金融风险隐患。具体而言,一是继续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各类影子银行业务、企业互保联保等风险领域的监测分析,动态排查风险隐患,督促金融机构及有关方面做好各种情景下的应对预案。二是结合财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引入社会资金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地方政府跨年度预算平衡制度,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积极稳妥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三是按法制化、市场化的原则妥善处置信托、理财等高收益产品可能引发的兑付风险。四是对经营难以为继且产品缺乏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和项目,要实施破产或兼并重组。 增强抗风险能力:报告指出,要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不断增强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强化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加快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体系,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推进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等。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依法实施市场退出。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推动企业股权融资,降低杠杆率。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市场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 |
大家可以看看这条。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报告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对下一阶段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已作了部署,其中提到要继续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对一些跨市场、交叉性的新产品、新业务要通过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及时予以监管,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 刘士余在报告中说,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处在合理区间,金融机构财务指标良好,金融体系运行稳健,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稳中有忧,稳中有险,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部分领域或地区的金融风险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部分企业债务率过高、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良贷款上升、高收益理财产品兑付违约风险上升、金融业网络和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等。 不留监管真空地带:刘士余说,下一阶段,将继续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在尊重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鼓励金融创新、继续减少行政审批的同时,要切实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对一些跨市场、交叉性的新产品、新业务要通过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及时予以监管,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责,落实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领域的监管责任,切实发挥地方政府在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同时,将稳定总量、优化结构,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组合,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调性,引导金融机构有效配置信贷资源,为稳定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继续改善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居民住房消费的金融服务。加快信贷资产证券化,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盘活信贷资金存量。加大对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重大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镇化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的金融支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去年8月,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微博]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就建立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促进互联网跨界金融健康发展、增强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点风险隐患等政策事项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