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优汇通”风波仍未平息。昨日,有消息称“优汇通”业务被暂停了,但中行相关人士并未正面回应,而是称“以9日公告为准。”此外,有媒体报道称,在10日上午举办的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金融业和监管专题会议”情况吹风上,央行[微博]行长周小川被问到中行洗钱传闻时表示,这件事昨天才刚刚发生,今天做不了太多的回答。“首先需要弄清一下到底情况究竟怎么样,还需要花一点时间。” 有消息称,7月10日广州、珠海等多家中国银行广东地区支行表示优汇通业务已经暂停,同时,多家支行表示从未办理过该业务。记者就“优汇通”业务是否被暂停咨询了中行相关人士,其并未正面回答,而是称“目前还是以9日说明为准。” 9日晚间中行两度澄清,修改三处措辞。一是将“关注到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近日就我行‘优汇通’业务进行报道”中的“中央电视台”隐去;二是将 “业务办法和操作流程均已事先向有关监管部门做了汇报”改成“业务办法和操作流程均已事先报备”;三是将此前的表述中,“每笔业务均报送监管业务系统”改成了“每笔业务均输入监管业务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在央视报道中出镜的两位专家在央视报道出来后,先后发表公开声明“反水”,表示播出的视频对其观点断章取义,甚至有所歪曲。 事实上,对于“优汇通”业务是否涉及洗钱,多位业内人士称,业务本身符合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趋势。而从央视的报道来看,可能存在个别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情况,因此该业务可能面临更加严格的检查。 |
央妈开始发话了。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10日表示,近年来,顺应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发展的需求,我国跨境人民币业务本着积极稳妥、合法合规、市场导向、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风险的原则,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业务拓展的过程中,办理机构要坚持依法合规,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防范法律和操作风险。我们已经注意到媒体有关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报道,正在对相关情况了解核实。 |
据悉,外汇局和央行反洗钱局已于7月9日中国进驻中国银行。其实从央视的视频中也可以看到,中国银行一些分支机构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因为客户必须提供大额汇款的资金来源证明,比如(1)。 工资收入,个人完税证明;(2)。 售房所得;销售合同及完税证明;(3)。企业分红或企业借款;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审计报告、股东会决议、转账证明;(4)。高管薪酬;企业执照、公司审计报告、收入入账证明;(5)。 银行贷款;贷款合同、借据。 对于一些说不清来源的钱,通过帮助客户做假的方式汇出确实应当严厉打击。但也并不能一竿子打死,否定这个业务的便利性和合规性。至于为什么视频中一些银行员工遮遮掩掩,猜测毕竟只是试点、也没有明文下来,所以有种给央妈给大儿子偷着吃糖的忐忑心理。 此次风波,也会令监管当局对放开资本项下外汇管制更加小心谨慎。但只要有试点、政策留有口子,就会有套利、套汇和违规操作,对于这些应当有一定容忍度。外汇局的监管也应该坚持既定的转型路子,从“机场安检式”到“高速公路摄像头”式的转变,坚持后台审查、而不是因噎废食,踌躇不前甚至逆流倒施。 |
但是这次试点相当低调,且限制条件严苛。被严格限制在包括中国银行等几个银行分行的范围内,而且不许对外大加宣传,仍未正式落实推行。故此银行还没有正式的文件指引。但如果每年汇款上限超过30万元,则要向外管局或人行分行申请。 这则报道也比较契合中国银行对于“优汇通”的口径。中行人士私下里对笔者表示,这项业务主要是就是为了方便百姓投资移民和海外购房置业而设置的,由于试点银行比较有限,需求也很大。自己身边的朋友也有用的,央视报道只是个别的违规操作,行内也并不允许帮客户做假。 另一名业内人士则很气愤地认为央视用社会新闻的思路操作财经新闻,滥用媒体话语权。据这位前财经媒体同仁的说法,这项业务属于中外资银行的常规业务,而且一直在做,广东地区非常普遍。 自媒体“投实君”则在公号里写到,一名外汇局权威人士告诉她,地下钱庄少有信息可追中,除非被打击到了。二通过银行汇款,至少需要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可以监测到的,不易形成统计遗漏。 “中行这项业务虽然可以一次性汇出大量资金,毕竟还可以被追踪统计到的。贪官、罪犯转移资产大多仍用地下钱庄,而中行这项业务的客户则要以移民、要境外购置资产的普通居民为主。”投实君点评称。 |
有的财主在微信里问道:中国银行真的开了地下钱庄吗?个人觉得,央视如此报道有点意思,背后应该隐含更多的预期。 广东省于2012年下半年已经开始试行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容许内地居民以个人名义进行人民币汇款,而无需转换美元再汇款。但这次试点相当低调,且限制条件严苛。被严格限制在包括中国银行等几个银行分行范围内,而且不许对外大加宣传。 今天央视一则关于中国银行绕开外汇监管、公然帮助客户将资金无限额地汇往国外“洗黑钱”的报道掀起轩然大波,也令中国银行“优汇通”业务备受质疑,新浪财经网上调查,有73%的网友认为“优汇通”就是“洗黑钱”的工具。 那么这项业务到底是怎么来的?如何可以公然违反或绕过我国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又如何视而不见呢。笔者发现事实并不如央视报道那样放肆和夸张。 首先要明确“优汇通”的性质,根据中行的官方声明,优汇通是“于2011年试点推出人民币跨境转账业务,仅限投资移民和海外购房置业两种用途”,也就是说,属于央行[微博]货币政策二司监管的人民币跨境汇出业务,可以在将人民币直接汇到中行在海外分行的指定相应账户中,再兑换成想要的外币。 这区别于“换汇”的概念。外管局规定的“每人每年最多只能换汇五万美元”,只是针对换汇而言的,人民币需要兑换成美元或其他外汇。 那么对于内地个人人民币跨境汇出业务,央行有怎样的政策呢?笔者没有找到公开的文件。在2010年央行曾经发布人民币跨境业务结算的管理办法,仅针对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后来又允许一些试点地区与香港之间可以进行个人的跨境汇出业务,以及在义乌试点以贸易为背景的人民币结算业务。 据本部位于广州的时代周报今年4月份的一个报道,广东省于2012年下半年已经开始试行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容许内地居民以个人名义进行人民币汇款,而无需转换美元再汇款。 |
向小田如此评论:在试点阶段,中行规定参与本业务的客户不能是官员以及官员家属。如果是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则需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在资金使用方面,也仅限于为客户移民和购置海外不动产。在人民币跨境汇出额度中,中行也将其控制在部分国家移民所需金额以内。 7月9日中午,央视《新闻直播间》以20分钟的长度,通过记者暗访的形式,播报了一则新闻。新闻中,央视批评中行涉嫌洗钱,并惊呼中行“优汇通”为“见不得光的银行业务”。 新闻发出后,各新闻媒体纷纷转载。有的媒体甚至把标题改为“这家银行碉堡了!抢地下钱庄的生意!”笔者第一时间接到该消息后,首先感觉中行麻烦大了。外汇业务如果有违规的地方,尚且可以处理,一旦涉及到“洗钱”这个话题,事情就往大的方向去了。 自2013年5月中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召开以来,反洗钱已经上升为中国的国家战略。商业银行如果牵涉到洗钱行为中,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一票否决”,其处罚之严厉,不是其他所谓创新业务风险所能比拟的。 不过,笔者也愿意相信,中国银行作为一个国有大型银行和上市公司,其公司治理也定然不会允许任何“洗钱”行为发生,更何况是发生在一个大的分行,并把它列为一项业务来操作。中行广东分行所推出的“优汇通”业务,一定是在中行的法律合规部门的审查下进行的,如果有如此大的合规漏洞,不可能不被发现。 实际上,笔者判断,中行该项业务,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广东省的一项内地居民人民币跨境汇出业务试点。早在去年4月,就有媒体报道广东试点人民币跨境汇出业务,中国银行作为第一批试点机构悄然开展了业务,而且非常低调,未作宣传。 据业内人士透露,当时试点政策,是允许内地居民以个人名义进行人民币汇款,而无需转换美元再汇款。汇款的规定是,如果额度不超过每年30万元人民币,则无需外管局审查,由银行自行决定。如果超过30万元,则需要银行向外管局或央行[微博]提出申请。 在央视的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一家支行的客服经理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并不是在国内把客户的钱兑换成人民币,而是把人民币先汇到国外,再由中行的国外分支机构兑换成外币。” 从这句话来看,该业务就是我们所说的内地居民人民币跨境汇出试点。至于其中有业务人员说:“利用中行自己的海外分支机构兑换外币,就是为了避开国家对外汇的管制,这样就可以想兑换多少外币兑换多少外币”,笔者则认为这是客户经理出于拉业务角度的自吹自擂,实际上境内人民币汇出还是需要外管局批准,有可能中行能够申请到的额度超过每年30万元,但是肯定有个上限。 既然是试点工作,中行对于该业务必然有较为严格的管理规定。从中行后来的声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中行“有关分行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和反洗钱等要求,指定了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对资金用途证明材料和资金来源证明材料有统一和明确的办理标准,业务办法和操作流程均已事先向有关监管部门做了汇报。” 据笔者了解,在试点阶段,中行规定参与本业务的客户不能是官员以及官员家属。如果是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则需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在资金使用方面,也仅限于为客户移民和购置海外不动产。在人民币跨境汇出额度中,中行也将其控制在部分国家移民所需金额以内。 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部分工作人员对客户进行虚假宣传,这是中行管理的问题。但是,绝不能因为个别员工的违规操作就将人民币跨境汇出试点说成是“洗钱”,这样不利于营造一个宽松的金融创新环境,也不利于人民币国际化业务的开展。 相信中行会给此事一个合理的解释,也希望央视不要耸人听闻。在报道之前,多跟报道对象沟通沟通,就不会出现这种“劲爆”新闻了。 (本文作者介绍:生于湖北省西南部。他的作品风趣幽默不拘一格,深受人们所喜爱。) |
何为“优汇通”:中国银行的两次说明中均表示,“金融产品创新是银行发展改革、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点,随着”走出去“企业、”走出去“人员的增加,人民币国际化、金融业务国际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本行将继续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优汇通”到底是怎样的业务?据腾讯财经拿到的中行“优汇通”宣介资料,优汇通汇出业务是指客户通过中行广东分行办理跨境人民币汇款,同时授权境外银行为其以约定汇率将该笔人民币款项兑换为指定币种、金额的外币资金,再汇至境外收款人的业务。开放的范围是以投资移民或海外购置房产为资金用途的汇款。 材料宣称,业务的优点是“可直接在境内汇出大额人民币,由境外银行兑换外币,手续费260元封顶,快捷实惠”。资料提到,该业务“为我行高净值客户实现通过合规渠道将客户合理合法的资金用于客户合理境外用途的业务。通过‘中银财富优汇通’服务可避免客户将超过年限额5万美元的资金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行跨境的汇款,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 上述材料还指出,为了确保资金的合理合法,客户需要提供收入来源证明、用途证明、身份证件等基本资料。 财经专栏作家向小田在7月9日晚20:00发表的文章如此解读“优汇通”:“在试点阶段,中行规定参与本业务的客户不能是官员以及官员家属。如果是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则需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在资金使用方面,也仅限于为客户移民和购置海外不动产。在人民币跨境汇出额度中,中行也将其控制在部分国家移民所需金额以内。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部分工作人员对客户进行虚假宣传,这是中行管理的问题。但是,绝不能因为个别员工的违规操作就将人民币跨境汇出试点说成是‘洗钱’,这样不利于营造一个宽松的金融创新环境,也不利于人民币国际化业务的开展。” “优汇通”事件曝光后,有广东地区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除了中国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广东分支行在内的商业银行也有类似“优汇通”的业务,做的也是移民投资和海外购置房产的业务,而中国银行等银行做的业务是否违反规定还有待监管部门核实。 |
两次澄清:截至发稿,央视曝光中国银行“洗黑钱”风波不足一日,事件仍在发酵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中国银行7月9日晚21时左右发布的说明中,有三处改动。一是将“关注到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近日就我行‘优汇通’业务进行报道”中的“中央电视台”隐去;二是将 “业务办法和操作流程均已事先向有关监管部门做了汇报”改成了“业务办法和操作流程均已事先报备”;三是将此前的表述中,“每笔业务均报送监管业务系统”改成了“每笔业务均输入监管业务系统”。 细微的差别引发市场遐想。21世纪经济报道还原中国银行被央视曝光“洗黑钱”事件发展始末。 7月9日中午,央视《新闻直播间》调查新闻直指中国银行“优汇通”业务是“一项见不得光的银行业务”,该报道引用“中国银行工作人员”的话语称,“优汇通是人民币跨境业务,但没有通过外管局的兑换系统”,“绕开国家外管局的监管,利用银行国外分支机构换汇”。报道指出,中国银行分支行和移民中介相互勾结,造假帮客户洗黑钱等。 7月9日16时50分左右,中国银行通过官网和微博对上述报道进行回应。中国银行坚称,报道中提及的“地下钱庄”和“洗黑钱”情况与事实不符。 中国银行在首次说明中提及,经向有关监管部门汇报,中国银行及相关银行在试点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基础上,在符合监管原则的前提下,先行先试,于2011年试点推出人民币跨境转账业务,仅限投资移民和海外购房置业两种用途。截至目前,广东地区已有多家商业银行试点开办此类业务。蹊跷的是,中国银行官方网站上的“说明”不到半小时便被删除。而于16时49分发布的微博,也在18时15分左右查询不到。 到了7月9日21时左右,中国银行修改了首次说明中的三处措辞。 |
被疑“优汇通洗黑钱”后12小时:中国银行两度澄清修改三处措辞。央视的一则报道,将中国银行推上风口浪尖。 7月9日9:20,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曝光中国银行多家分支行“优汇通”业务疑“违反外汇管理局规定,开展无限额换汇业务,充当‘地下钱庄’,造假‘洗黑钱’”。 消息一出,引爆业内强烈关注。截至收盘,中国银行A股跌0.78%,收报2.56元/股,刷新最近6个交易日低点。H股收报3.49港元/股,当日下跌2.79%,为近20个交易日以来最大跌幅。 此后的12个小时,中国银行就此做出两次回应。 7月9日盘后,中国银行在其官方网站、官网微博发布“关于优汇通业务的说明”(下称“说明”)进行澄清。中国银行称,关注到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近日就中国银行“优汇通”业务进行报道,认为报道与事实有出入、理解上有偏差。中国银行表示,“业务办法和操作流程均已事先向有关监管部门做了汇报”。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说明发布不到半小时就从中国银行官网撤出,随后,相关微博也被删除。 7月9日晚21时左右,中国银行官网和微博再次发布新的“关于优汇通业务的说明”。在此则说明中,中国银行做了三处改动。 稍晚一些时候,公司的A股和H股也同时发布公告,内容即为前述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