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补习班:中国基金业20年“捕鼠记”:老鼠仓是指,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个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而后利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个人账户率先卖出获利的交易行为。 1997年11月14日,我国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6月1日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法》。以这两部法律为界点,我国的基金行业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早期探索阶段(20世纪70年代——1997年11月)、试点发展阶段(1997年—2004年6月)、快速发展阶段(2004年6月1日至今)。 在早期探索阶段,基金产品都属于封闭式基金,其特点为规模小,投资方向杂乱,运作不规范,此时的“鼠影”则是若隐若现。 试点发展阶段也是庄股横行的时代,2000年10月,《财经》杂志刊登了《基金黑幕》一文使得市场对于基金老鼠仓的关注度有了大幅度提升,当时也可以用“鼠影重重”来形容。 而在快速发展阶段,“捕鼠”风暴开始升级,其中李旭利、马乐等案件突破了多项“之最”。而2014年达到顶峰,据统计,今年已迫使上百位基金经理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