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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原行长陶礼明今受审 3高管涉嫌挪用公款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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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10-29 20:42

正文摘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中邮储)原行长陶礼明等三名中邮储高管人员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等罪名,29日在河南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检方指控,三人挪用公款达3.4亿多元用于对外投资,并谋取个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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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无杂念 发表于 2014-10-30 22:18:41
原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被控涉嫌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一案于10月29日在河南省鹤壁中院进行公开审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现年61岁的陶礼明头发花白,精神状态尚好。不过他向法庭提交的材料表示,他本人心脏不好。庭审过程中,他对大多数受贿指控和证据均表示无异议,一些询问和辩论环节他也要求尽量简化。

今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消息称,陶礼明(正厅级)等人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犯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已由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悉,因涉嫌受贿罪,陶礼明于2012年12月19日被批捕。和陶礼明一起受审的还有邮储银行代理托管部原总经理兼中邮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春太和邮储银行代理托管部原副总经理孙丽娜。

检方指控,陶礼明涉嫌共同受贿犯罪、个人受贿犯罪和挪用公款罪。曾利用邮政储汇局局长和邮储银行行长的职务便利,在邮储银行相关业务、人事安排等方面给他人提供帮助,个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534万元、美元99万元、欧元1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在2000年至2004年间,陶礼明与李春太商议后,由李春太安排孙丽娜先后8次超发凭证式国债共4.2亿多元。三人将其中7次超发国债中的3.4亿多元以单位名义陆续转出用于对外投资,并谋取个人利益。截至案发,邮储银行国债专户共回款3.6亿多元,尚有4271.8万元尚未归还。根据起诉书,超发的金额被用于对外投资或炒股等高风险的投资。

此外,在涉嫌共同受贿犯罪方面,检察院宣读的起诉书表示,2006年初,经中邮集团原党群部主任张志春介绍,上海慧融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朱军认识了当时任国家邮政储汇局局长的陶礼明,后两人关系逐渐密切。2007年,银监会批准邮储银行开展“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融资”业务后,朱军与张志春等人商议利用陶礼明的职权为融资客户办理融资业务从中谋利。

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融资“掮客”朱军、贾银高等人利用陶礼明、张志春的职权,先后为江苏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交通)、湖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简称湖南高速)等六家融资客户共融资109.5亿元。检方指控,到案发前,陶礼明从融资客户分得好处费230万元。据了解,根据银监会批复,前述“专项资金”仅限于信用评级高的、国家级的农村公益公用工程。而陶礼明等人明知上述项目不符合银监会的规定却还是给予了贷款。

陶礼明在法庭上坦言,朱军等人推荐的这些项目,从银行角度来说也是好的项目,是各家银行争抢的对象。之所以给这些项目放款,主要是基于能争取到这些优质客户,给邮储银行的资金找个出路以及朱军承诺给予感谢等因素。10月29日是此案第一天开庭。公诉方就涉嫌共同受贿及个人受贿犯罪方面,出示了多组证据。据称,庭审会再持续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