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托管机构门槛:在P2P的具体监管策略上,据前述接近会议人士介绍,监管层及自律组织可能会对P2P的借款余额进行按月监控,同时平台月末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平台净资产的倍数上限,但这一倍数目前尚未有最终结论。 “P2P到底是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监管层和业内的意见也不一致,但最终应该还是会根据平台体量设定一个倍数。”该人士坦言,“之前媒体说的3000万注册资本和10倍杠杆都是其中的意见,但倍数需要更具体的办法进行细化。” 而在另一位接近会议人士吴桐(化名)看来,最低注册资本或借款余额限制并非对P2P行业构成最直接的影响,而监管办法对托管机构设定准入门槛可能反而会对行业带来更大的变数。 “3000万元注册资本其实对许多P2P来说都不是难事,因为现在工商注册不需要实缴。” 吴桐坦言,“影响大的是托管,按草案要求,P2P的资金托管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完成。” 事实上,将P2P托管机构锁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强化P2P平台的一一对应及资金安全监管的整体思路不无关联。 “强化托管资质,将P2P平台的托管中介强制给银行,较大程度上是为了防范平台挪用往来资金的风险。”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称,“目前绝大部分P2P的资金托管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完成的。但现在有的第三方支付也在做P2P,这就无法从制度上避免第三方支付挪用资金的可能。” 事实上,近期已有部分P2P同银行宣布开展资金托管合作。例如宜信同中信银行(7.50, 0.07, 0.94%)、你我贷与招商银行(15.69, 0.01, 0.06%),积木盒子、人人贷同民生银行(9.63, 0.12, 1.26%)均开展了类似的合作。 但在吴桐看来,P2P资金借贷强制由银行托管可能会将部分中小型P2P挤出合规范围。 “P2P和银行合作,是银行在挑P2P,因为银行怕你出事,万一有风险回头砸的是我银行的信誉,所以许多小平台银行是看不上的,这就造成了这些P2P无法满足监管要求。” 吴桐指出,“还有一个思路是银行可以托管,同时给三方支付设定一定的门槛。” 此外,据前述接近会议人士介绍,拟定草案也并未对当前普遍采取的债权转让模式进行叫停,但对实施债权转让的融资项目上限进行了限制。 “按照草案,平台在取得借款双方同意后,可以提供单笔5万元以下的融资项目转让信息,而超过这个额度的不能拆分。”前述接近会议人士透露,“采取这一模式一方面是要保证小额债权的流动性,另一方面是怕一些平台利用债权转让做拆分变相集资,同时也降低债权集中度风险。” 此外,根据拟定草案,未来P2P行业还有望参照信托业的模式设立相应的风险保障基金。 “P2P可按照规定设立行业发展风险保障基金,平台需要按照监管规定,根据业务规模向制定管理机构缴纳风险保障金,但这个具体操作和缴纳比例还没有最终确定。”前述人士坦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