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旋转门慢慢转起来:接近证监会的知情人士说,随着市场化的改革,政府部门各方面都面临着管理上的、行政职能上的转型。转型会带来“裁员”,需要出口,否则会在内部激化矛盾;而这个出口包括在政府机构和市场机构之间的双向流动。应该允许优秀的市场人才顺利进入到干部体系,实现人才的双向流动。换言之,目前从证监会到市场机构任职的单向流动还是更加明显一些。 2014年12月,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江向阳离职,履新招商局。江向阳自2013年担任办公厅副主任,曾做过办公厅巡视员,也曾在期货监管部任处长。招商局创立于1872年洋务运动时期,旗下有众多金融业务,包括博时基金,其控股股东为招商证券。博时基金连续两届董事长均由招商局高管杨鶤担任。知情人士称,未来江向阳也有出任博时基金董事长的可能性。 同年12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周健男离职,出任大成基金党委书记。周健男2012年开始担任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在此之前担任过深交所原理事长陈东征的秘书,经深交所办公厅渠道提拔,来证监会之前在深交所负责创业板上市公司推广等业务。大成基金成立于1999年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十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总部设在广东省深圳市。 在成熟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机构间人才双向流动十分普遍。证监会原主席郭树清曾提出过双向流动,大张旗鼓地面向市场招聘人才,包括几个主要交易所的副总经理。 但在证监会机关层面,因受限于既有体制,引进人才的薪酬激励和晋升仍然存在障碍,曾经的努力也未能彻底改变监管干部很大程度上单向“下海”的趋势。 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证监会干部离职在申请上必须列明去向单位,并由对方出具相关函文件,保证与证监会原来工作没有利益冲突。这样的规定本身当然是一种进步。但现实中也演化成了对具体条文的“躲猫猫”游戏。 多个消息来源告诉财新记者,去年以来证监会干部集中离职,与证监会在人才流出问题上的新动作有一定关联。从2015年开始,离职后到被监管对象任职的将严格执行三年规避期,督察长、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等特殊情况也可能一般化处理。过去,虽然针对这种情况也有任职规避期,即领导干部离职后三年内,一般工作人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机构任职;但是存在特例,合规总监、督察长、首席风险官这些职务不受限制,证监会工作人员离职后经过批准可以担任督察长、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等职务。 另外,证监会内部也有严格制度,凡离职人员到原单位办理公务,坚持公私分明、按章办事。 证监会曾对上述特例作出过解释:合规监管和风险管理不是经营性业务,甚至也不是一般公司决策层管理性业务。所以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实际情况,监管干部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担任督导公司规范运作类岗位的工作,对提升这些机构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有明显作用。 从实际情况看,证监会处级以上干部离职后通过督察长职位这个“特殊通道”,更快履新至被监管对象高管的情况十分普遍,尤其以公募基金行业最为突出。2013年实施的新《基金法》中,专门用一个法条要求证监会工作人员离职后在被监管机构任职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期限要求。 全国“两会”期间,庄心一告诉财新记者,证监会干部流动性虽然受关注度很高,但在各大部委里面并不是最多的。庄心一并不认为严格执行三年规避期加剧了证监会干部离职,他认为,证监会从创立以来,干部的流动性就没有间断过,这是一种正常现象。 对于近期干部的离职现象,肖钢年初在内部会议上专门进行了原因分析和自我批评。他表示,从2014年主动离职的中青年干部情况分析看,固然有多方面原因,但更重要是,对他们的职业生涯发展关注不够。肖钢认为,在工作中与中青年干部思想交流少、谈心少,对干部队伍建设抓得不够,对广大干部队伍思想动态掌握和研究也不够,缺乏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他们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压力不够了解。 |
如何善用海归:海归人才在近年内的加入和退出,也颇令人玩味。 2014年10月,证监会机构部创新处原负责人罗登攀离开此前加入的中信并购基金,赴任大成基金总经理。罗登攀曾任毕马威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在证监会期间,罗登攀曾任规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是国家从海外引入人才的“千人计划”专家。 2014年8月,证监会国际部原副主任汤晓东加入中信集团,任华夏基金督察长。他是证监会2009年通过“千人计划”引入职务最高的一位专业人士。汤晓东曾在多家国际大型资产管理机构任要职,为加入证监会放弃了排队中的美国国籍。汤晓东在基金部任职期间,积极向境外机构推荐中国市场,他当选国际证监会组织新兴市场资产管理工作组主席,积极参与国际资产管理监管原则的制定。 2015年初,证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副主任王欧提出,希望转至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专项投资部任职。王欧2014年开始担任创新业务监管部副主任,在此之前担任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副主任,2007年作为海外引进人才,加入证监会研究中心出任研究员。目前他的离职申请还在证监会审批过程之中。 资本市场的设立本身就是西学中用,方案最早是由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下称联办)提出,而联办的主要创始人均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监会筹办期间,有一半人员来自联办。有此渊源,证监会内部一直有海归派与本土派之分。2000年,在周小川任主席期间,证监会大批吸收海外归来的市场人士,包括高西庆和香港证监会原副主席史美伦等人先后成为证监会副主席,其他大多任部门副主任或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副局级),包括童道驰、张新、祁斌、周春生、张宁、李青原等,以及任上海证交所副总经理的刘啸东、方星海等。规划发展委员会成为证监会专门吸收海归人士落脚的局级单位,后更名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即现在的证监会研究中心。 2001年,证监会中海归人士近50人,占总人数约20%,多有海外高校任教或在华尔街投资机构任职的背景。与此对应的是仅在本土获得学位的干部,包括中国金融界的“黄埔军校”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也不乏优秀人才。此时的证监会,上至主席、下至部门科员,不会英语、不懂华尔街历史似乎就难以立足,并就此掀起了海外培训的热潮。 2009年,为抢在欧美金融危机之时,希望引入一批真正有实战经验的高素质海外市场人才,在时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主导下,中国证监会在华尔街高调招聘高级专业人才,最后走“千人计划”的通道引进了20位。根据时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0年中期工作报告透露的数据,到2010年6月,证监会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工作经历的人数约有500名,其中证监会机关局级领导干部占到13%左右。 证监会当然非常需要海归人才。经人才计划引入有一定专业经验的海归人员回到体制内,不必从头做起,或从副处开始,或从副局起步,但从此就得按照体制的要求按部就班,想要在短期内再次获得擢升的机会不大。时光流逝,最终只有一直留在体制内的个别海归官员赢得擢升。 比如童道驰,作为最早的一批海归,先后任职于上市部、发行部、国际部主任,多次主持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谈判,包括至今已经五轮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大陆与台湾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2014年3月,童道驰被调任商务部,担任部长助理。 祁斌也是第一批进入证监会的海归,先后担任证监会战略发展委委员,之后任职于基金部、研究中心、创新部,2014年被任命为国际部主任。 对于有海外投行工作经验的官员来说,回国前往往早已实现财务自由,服务证监会并非为了经济利益,更多是用专业知识报效祖国的一腔热情。他们无疑为证券市场带来了一些先进的理念和做法,但也因冲击了原有的官员体系,以及理念上存在的一些差异,加上并非人人都能在工作中证明自己的能力,引发了内部的一些争议。最通常的质疑是可能的“水土不服”,暗中还存在的矛盾是,体制内官员辛辛苦苦半辈子等着晋升到局级的位置,结果“引进的人才”在市场上赚了钱后回来“实现理想”“抢位子”,被体制内官员认为“不公平”,由此形成的心理反弹和阻力。如果在任的一把手不够强势有权威,实际是很难在内部做到平衡的安排。 |
“注册制效应”?最近的新现象是,证监会不少处长及其以下干部纷纷选择离职,尤以发行部为甚,被一些看法认为是“注册制效应”。 财新记者获悉,目前发行部主任和副主任级别干部稳定,离职的是处长及其以下的干部,而从深交所和上交所借调的干部审核员,也将在注册制落地后返回原单位,目前大概有十人已经离职。 2014年11月,证监会上市部三处处长马骁告别任职超过12年的证监会,加入华泰联合,目前任党委副书记,将来可能出任副总裁,主管并购业务。 同期证监会发行部监管一处处长段涛离职,履新中德证券,与段涛一起到中德证券的还有另两位来自证监会的前监管干部,其中一位是发行部的一位副处长高歌。他们到岗后将负责公司的合规事务。 段涛经历了发行制度从通道制向保荐制转变,以及保荐制度十年发展的整个过程。他所在的监管一处负责主板和中小板IPO的非财务审核,多涉及法律合规问题。从事IPO业务的投行人士评价其是“素质过硬的专业型干部”,“沟通效率高”。中德证券是德意志银行与山西证券的合资投行,成立以来市场表现较为一般,段涛的到来因此被寄予厚望。 此外,综合处、经办等部门也都有处级干部陆续离职。一些没有实职的处级、副处级调研员乃至普通工作人员流失较为普遍。尤其在发行部负责会后事项的“发行审核处”,前一段时间只剩下一位老处长和一位借调的工作人员。 接近证监会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在推行注册改革过程中,肖钢明确表示,证监会要实现监管重心后移,将IPO发行从事前监管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也就意味着发行部这一条线已经不再需要如此多的人员配置,发行部必须要走一部分人。肖钢在内部讲话上曾表示,IPO归谁审核,是矛盾的权衡,不存在绝对科学、绝对最优的方案,而是利益的分配和妥协。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按正常进度,《证券法》修订案有望在今年4月底上会。初审过后需要征求意见并总结,最快8月进行二审,10月完成三审。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也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对股票发行注册制于今年内推出比较乐观。 交易所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按照目前讨论的方案,注册制下的审核权力相比过去更透明,交易所的审核行为受到证监会监管,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这种机制相比过去证监会集中所有权力是一种进步。 不断下放权力和透明化的行政审批改革,也促使一些监管干部倾向于更早“下海”。“现在不走,未来身价只能是越来越缩水。”一位资深投行人士说。 “身价”对某些处于核心岗位的官员们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审核权力淡化以及意图下海的干部人数增多,如果自身实际缺乏过硬的业务能力,一些官员的身价仅来自于所处位置的权力和长期积累的“人脉”,那在发行体制发生大的变动后,这样的“身价”也可能面临大幅缩水。“与其被动‘裁员’,不如主动‘离职’。”接近证监会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发行部很多干部的离职并未给证监会带来困扰,反而减少了内部矛盾。他认为,政府机构干部应该能上能下,不能一朝为官,终生为官,一辈子都想着当官,成为职业官僚。 但是,注册制并不一定导致监管人员的“冗员”。实行注册制后,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人员数量将激增。如果证监会内部能提供富有吸引力的调岗和晋升机会,不排除有丰富发审经验的发行部官员可转做相应的监管工作。而如何建立稳定、有前景、能激励的人才制度,是一个专业的监管机关发展必须考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