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星球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央行叫停P2P信用卡充值,信用卡不得用于投资领域

查看数: 21198 | 评论数: 1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15-4-7 11:26

正文摘要:

曾经为P2P平台带来流量、为投资人强化投资杠杆、为第三方支付抢占市场立下汗马功劳的信用卡投资,如今几乎在所有P2P平台上成为历史。《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多方了解到,作为P2P平台资金流入通道的第三方支付 ...

回复

朽猫 发表于 2015-4-7 11:27:30
风险扩散:在P2P投资链条中,利用信用卡免息期进行加杠杆投资,最大的风险承担者并非关联机构,而是投资者自身。“小风险”情况是,投资人没有合理预估投资标的的风险状况,一旦发生逾期则需要周转资金补足,或牺牲收益采取信用卡分期,或在银行方面产生逾期记录。而风险较大的情况是没有做好分散投资,将投资标的放在同一平台之上,平台一旦发生跑路,不但本金全失,而且还背负了信用卡的债务。

银监会曾发文,《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2〕60号)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不含服务“三农”的惠农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零壹财经研究总监李耀东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只要允许采用第三方支付进行充值的理财产品均可能涉及套现的问题,而存在最多的套现方式并非“理财套现”,而是通过电子商务购物套现进而再行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