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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征信中心:不良记录保留期限仍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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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4-14 09:19

正文摘要:

针对微信朋友圈近日流传“还贷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由5年改为7年”的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13日表示,没有所谓征信新规,个人信贷不良记录保存期限仍为5年,“超过一天即为逾期”的说法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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