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存在突破的可能:早在2008年前后,中行、工行、交行、招行等上市银行就发布过员工持股计划,但最终未能获批实施。2008年6月,财政部下发《关于清理国有控股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有关问题通知》,规定国有控股上市金融企业不得擅自进行股权激励,对于准备设立和已经在做股权激励的企业予以暂停。 在谈及该通知的出台背景时,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2008年财政部暂停股权激励是为了顺应企业薪酬改革,适应股权激励制度改革个税征管的需要。 2014年6月,证监会出台《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打开了上市银行破冰股权激励的政策窗口。 今年1月12日,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毅主持召开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对于上述指导意见,王允娟进一步解释,试点企业主要在商业一类企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企业)中选取,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一般不实行。实施层面,集团层面和央企重要的子企业不推行。试点企业必须是二级或者二级以下企业。持股人员要是以经营管理、科技、业务骨干为主的员工。持股标的方面,此次试点央企员工持股的方案中要求以增量为主。 那么,在现有政策下,招行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各部委相关政策要求吗?对此,王允娟表示,招商局集团作为招行第一大股东,目前间接持有招行20%股份。招商局集团正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集团,因而,招行在层级上、行业上是符合上述政策的,从持股范围、持股标的、持股额度上也都是符合要求的。 “财政部对于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员工持股政策虽然未正式出台,但鉴于招行的股东结构、上市属性,并且以A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的政策和实践做参照,我们认为招行的员工持股计划存在突破的可能性。”王允娟表示。 |
本帖最后由 银财张鑫 于 2015-4-15 12:29 编辑 尽管已经完成了商业化改革,但上市银行股权分散一直是公司治理的通病。以招行为例,招商局集团旗下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2.54%,安邦集团在连续增持该行股份后,晋升为招行第二大股东,股权占比10.72%,其后,中国远洋(8.20, 0.06, 0.74%)运输(集团)总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24%、2.96%、2.59%。 “不管是外部引战还是内部股权激励,都是通过混改方式完善公司治理,促进企业效率的提高,改善经营业绩。”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