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及细则: 1.推广期 -- 交通银行信用卡「莎莎姿彩购物赏及10倍积分奖赏」推广计划(「推广计划」)推广期由2015年4月1日至5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 2.资格 -- 此推广计划只适用于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于香港及内地发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指定信用卡」)卡户及银行不时指定的其他信用卡之主卡户签账付款方可使用(但不包括礼物卡及 PC 网上卡卡户)。 3.奖赏 -- 于推广期内,卡户于莎莎香港及澳门分店(「商户」)除可享精选货品低至3折优惠外,每次单一签账满500港币,更可获50港币莎莎折扣优惠劵作下次购物使用。莎莎折扣优惠劵可于下一次购物净额满300港币或以上即可使用及有效期至2015年6月15日。持卡人于使用莎莎折扣优惠劵购物时,将不会再获发任何莎莎折扣优惠劵。 4.交通银行信用卡港分行卡户每次单一签账金额满HK$1,500,可获10倍积分奖赏/现金回赠(基本1倍奖赏及额外9倍奖赏)。此推广计划之每个主卡账户额外积分奖赏上限为25,000积分奖赏或HK$100现金回赠。交通银行信用卡内地卡户的10倍积分活动规则详情请至信用卡官网查询。 5.签账要求 –10倍积分奖赏需合符签账金额交易,包括于莎莎化妆品有限公司作签账购物,任何舞弊或欺诈成份、虚假、其他未经许可、已取消、已退款或未志账的交易款项均不适用于此推广优惠。所有交易均以银行记录之交易日期计算。 6.事务历史记录 –所有交易均以银行记录之交易日期计算。 7.账户状况 -- 透过此推广计划所获赠之额外9倍积分奖赏赠将于2015年8月31日前存入主卡账户内。信用卡账户必须于存入所获赠之积分奖赏时,账户状况仍为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信用卡账户可获奖赏之类别(信用卡奖赏积分)将视乎信用卡账户之基本签账奖赏计划种类而定。 8.附属卡 -- 附属卡之签账将会合并计算于主卡账户内,惟附属卡账户不获此推广优惠之奖赏。卡户如具多于一张主卡,其多张主卡之签账不得转让或合并计算在累积签账金额以获享此推广优惠之奖赏。 9.事务历史记录存根 -- 银行将经计算机核实卡户之信用卡交易纪录,方确定卡户于此推广计划获享奖赏积分/现金回赠之资格。卡户必须保留有关之交易单据及信用卡签账存根正本以作核对之用。如有任何争议,卡户必须提供有关之交易单据及签账存根正本,以便银行作进一步调查。所有已递交之有关文件将不获发还。若签账存根印载的数据与银行存盘纪录不符,将以银行存盘纪录为准。 10.每位卡户于推广期内可每日获最多可获2张莎莎折扣优惠劵。 11.是次推广折扣优惠不可与其他推广优惠、礼券、折扣、特价货品、公价货品同时使用(除特别声明外)。 12.所有折扣优惠不可兑换现金、其他商品或折扣,亦不得转让(除特别声明外)。 13.卡户如对此推广优惠中有关奖赏安排等事宜有任何疑问,请于2015年11月30日或之前向银行提出查询。任何于2015年12月1日或之后提出的上述查询,可能会不获受理。 14.所有商品及服务均由商户提供,因此所有有关商品及/或服务质素之责任由有关商户独自承担。银行对于任何有关商户提供之商品、服务及/或数据的质素、供应或其他有关事宜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任何有关商品及/或服务的争议或投诉,应直接与有关商户联络。 15.所有产品数据及图片只供参考。优惠产品数量有限,售完即止。 16.优惠须受有关商户的条款及细则约束,详请联络有关商户查询或参阅有关分期付款计划申请表格详细的条款及细则。 17.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18.如有任何争议,银行及有关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 19.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