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金损失的可能性极小:3亿元存款丢了,“委托人”江苏银行也随即作出了反应。 2014年12月,江苏银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合众资管返还委托管理资产3亿元并支付投资收益55.83万元。同时江苏银行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冻结了合众资管部分资金。而这部分资金正是前述受广发北分所托存在江苏银行南京下关支行进行托管的3亿元资金(第一份合同)。 交给合众资管打理的资金却遭到冻结,无辜“躺枪”的广发北分自然是不干了。2015年1月14日,广发北分以上述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将合众资管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博],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上述合同,并要求资管公司返还委托资金3亿元并赔偿损失900万元,共计3.09亿元。 据悉,合众资管公司已向南京中院提交了《财产保全异议》,并于2015年2月4日参加了财产保全谈话,目前查封财产尚未解封。 相继卷入仲裁及诉讼后,合众资管也积极展开了维权行动。 2015年1月30日,合众资管已将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及其营销人员张承康向济南市公安局提起刑事控告,请求济南市公安局及时查清资金去向,查扣涉案款物,挽回合众资管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据了解,截至2015年4月10日,济南警方尚未正式出具侦查结案报告,前述仲裁案与诉讼案也尚未开始审理。 上述案件中的代理机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3亿元存款本金产生损失的可能性极小。 5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了广发银行和江苏银行的年报,其中均未提及其与合众资管的诉讼和仲裁,而天津银行方面暂时未对外发年报。 |
银行人员涉嫌伪造、变造票证:资料显示,合众资管成立于2012年5月,是由合众人寿和中发集团共同发起成立的一家专业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合众人寿持股占比95%。根据披露,合众资产的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委托人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等。 2014年,合众资管先后与广发银行[微博]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北分)以及江苏银行签订了资产管理合同。 其一为:“广发北分作为委托人,广发银行作为托管人,合众资管作为管理人,三方共同订立《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该合同,资管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接受广发北分的投资指令,将委托资产3亿元人民币投资于江苏银行南京下关支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 另一份为:“江苏银行作为委托人,邮储银行作为托管人,合众资管作为管理人,三方共同订立《委托资产管理及托管合同》,根据该合同,合众资管于2014年5月27日接受江苏银行的投资指令,将委托资产3亿元人民币投资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3%。” 从合同内容来看,这只是两份普通的资产管理计划。然而几个月后的2014年11月,合众资管接到济南市公安局通知称,江苏银行的3亿元存款(第二份合同)在存入当天即被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营销人员张承康等人非法转走。济南警方此后立案侦查,案名为“张承康等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