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研究院宏观研究员李奇霖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从三个层面可以看出,银行业的混业经营已经在倒逼《商业银行法》的修改。 需求层面,日益苛刻的居民理财与企业融资需求。居民储蓄存款大幅增长,而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导致存款作为资产保值的地位受到冲击;企业对间接融资的需求不断降低,2008年以来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增速由380%降至10%。 供给层面,利率市场化加剧商业银行转型需求。理财、互联网金融和货币基金的野蛮生长已经吹响了利率市场化的前哨战,存贷利差的收缩迫使商业银行寻找中间业务收入。 政策层面,法律渐进式放开。2005年以来,法律分别允许商业银行建立基金子公司、从事金融租赁行业以及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而对证券业务尚未放开,随着需求的加剧,《商业银行法》的修改箭在弦上。 实际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商业银行法》修改是一个系统工程,银监会正与相关部门就《商业银行法》修改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进,以适应新情况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