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征管难题:个税改革方案首先要符合全面征管的特点,然后才要考虑公平和效益,这是部分财税专家对个税改革方案的一个总体观点。 张斌认为,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大势所趋,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征管办法已经被多次论证,虽然涉税信息管理制度难建立,但随着税收征管法的推进,个税的技术条件将得到保障。 早前,对于个税改革方案,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财税改革中的两大难点便是房产税和个税。“有难度的原因不仅仅是税基、税率等税制方面的问题,很大的原因在于目前这两项税种改革缺乏完整的数据统计以及统一共识,这是改革推进的最大难度。”一位参与过税制研讨的专家坦言。 事实也正如上述专家的论证,当前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并非调整起征点、费用扣除标准等所能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现行个税税制在费用扣除方面没有考虑家庭因素,实行分类征收,不能根据汇总所得适用累进税率进行纵向调节。此外劳动所得边际税率过高,征收制度滞后,没有实行自行申报等,最终难以体现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 这也成为个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记者了解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要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然而十多年过去了,个税改革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期间《个人所得税法》虽然有过几次修订,但只是在免征额、费用扣除标准等方面做了一些调整,并没有触及最根本的税制模式转型问题,即由分类所得税制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 多位财税人士认为,此次个税改革方案是对以前改革的一大突破。“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方向终于要实施,目前所有的工作就是要论证实施的基础,以及征管的税基有多大范围。”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贾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财税配套改革中税制改革的一项任务,个税改革涉及很多方面。十几年来中央文件一直强调要个人所得税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方式,但是综合的事情一直没做。下一轮要启动个人所得税修改工作,一定要把工薪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能综合的进行综合归堆,然后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调节机制,对综合收入进行征税,同时给出必要的扣除,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做到综合与分类结合。 在多个公开场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个税改革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以体现税收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