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办法出台一波三折:事实上,央行在2012年1月就《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算起,到《网络支付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已经过去了近4年。在《网络支付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也可以看出央行历次对于账户实名制、账户分类原则与账户支付限额的讨论与平衡。 在初版意见稿中,央行仅对互联网支付账户实名制做出要求,而并未对账户进行限额。而在2013年互联网金融萌生并快速发展壮大后,支付机构内的巨额沉淀资金引发了市场关注。2014年3月,央行发布的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限额规定,要求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由于一刀切的监管措施,这版征求意见稿甫一面世后,就引发了支付机构和用户的争议,甚至被网友吐槽:“连买个iPhone都不够。” 而在2015年7月,央行发布了一版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网络支付管理征求意见稿,其中可见《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分层监管的雏形。这版意见稿提出,对个人支付账户分为综合类支付账户和消费类支付账户,并对余额付款交易分别设立一年累计20万元与10万元的限额。 |
支付机构沉淀资金超2000亿:为支付行业划分版图,大额支付为银行类金融机构领土,第三方支付机构则圈定在小额便捷支付上。 纵观两份监管意见,未来的支付行业内,大额支付仍将是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领土,而支付宝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版图则再次被圈定在了年累计10万至20万元的小额便捷支付上。 “余额支付一年最多20万元,如果更多就要走快捷支付或者是网银,这需要改变现在的流程,关键是网银体验太差了,这会直接影响客户的体验,而且银行支付未必就比第三方支付安全,为何要出身论?”一位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说。 “互联网支付就是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而不是成长为银行的银行。”央行人士表示。 上述第三方支付人士表示,央行不希望网络支付账户之中留有太多余额,支付账户中也不应有太多的资金沉淀,希望资金能够回到银行账户中去。据央行粗略统计,目前支付机构内的沉淀资金超过2000亿元,且集中度较高。 东方证券(23.760, 0.00, 0.00%)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指出,在支付机构虚拟账户下,有着较难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监管当局难以追踪虚拟账户资金和交易情况、货币统计量出现误差以及支付机构经营失败等问题,容易带来诸如洗钱、资金挪用、账户冒用等风险。 “在互联网支付技术的发展与支付账户功能的多样化背景下,是为了防范形成监管范围之外的另一套‘银行体系’,产生金融风险。”央行人士称。 |
对互联网金融利好还是利空?互联网银行将可以开设II类、III类银行账户。分析师认为,新政为未来远程开户做铺垫。 无论是银行账户还是支付账户,正是如今互联网金融竞争中最为基础的市场。新监管意见的出台,对互联网金融,尤其对支付宝、微众银行这些互联网金融机构是利好还是利空? 在央行发布通知之前,通过网络、电子设备等远程开户一直是网络银行、直销银行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期盼。 如今这个问题得到解决。“互联网银行将可以开设II类、III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谢众表示,这包括直销银行和网商银行以及微众银行。央行通过将银行账户分为三级,并采取相应的日均消费限额的手段,解决了技术限制、风控要求与使用便捷三者的平衡。 事实上,此前,微众银行等网络银行尝试的刷脸开户因为识别率不够高、技术得不到监管层认可等原因,被唱衰前景。易观分析师马韬认为,此次央行发布通知,为未来远程开户做铺垫,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逐步推动远程开户的发展。 在鼓励规范互联网公司进行金融尝试之外,央行对传统银行的互联网进程并不满意。在此次监管办法出台的同时,央行“鼓励银行对电子银行渠道跨行转账费用进行减免,并将对截至2016年4月1日仍未出台。减免方案的银行收费。”之后有近70家银行出台了减免方案。 “央行用心良苦,用这种方式在敦促银行尽快变革,打破原来的利益格局,积极拥抱互联网。”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说。 交银国际分析师李珊珊认为,央行此举短期内可能会导致银行手续费收入下降,但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在整个支付体系的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