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市场已经有了10%的涨跌停板,设置指数熔断机制的阈值最大不能超过10%,否则就永远不会触发。在10%的范围内设置熔断阈值,只能是既低又间隔小的阈值。从这个角度看,10%的涨跌停板制已是目前比较理想的熔断机制,在此基础上再加设指数熔断机制,弊大于利。 2015年1月4日,A股新年首个交易日,也是实施指数熔断机制的首个交易日,市场低开低走,连续触及5%和7%两级熔断阈值,最终于13点33分全市场暂停交易至收市。中国的指数熔断机制在实施的首个交易日即触发,创造了历史,真可谓啼声初试,就一鸣惊人。 所谓熔断机制,是指金融市场价格涨跌超过一定幅度(熔断阈值)后,对交易进行限制的制度。交易限制包括交易暂停一段时间(熔而断),或者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报价限制在一定幅度之内(熔而不断)。 熔断机制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涨跌停板制。例如我国股票市场的涨跌停板制度规定,当个股价格涨跌幅度触及10%时(ST股票为5%),交易继续进行,但报价限制在10%之内。事实上也可以看出,涨跌停板的叫法不是很科学,因为交易并未“停”,更正确的叫法是“价格限制”。 第二种是个股交易暂停制。例如美国股票市场的暂停交易制度规定,当个股价格偏离前五分钟交易平均价格的幅度大于区间限制,且没有在15秒内回到区间限制内,将被暂停交易5分钟。根据股票的不同类型,设立了5%、10%和20%三个价格区间限制。 第三种是市场交易暂停制。当有代表性的市场指数涨跌超过预先设定的幅度后,市场暂停交易一段时间。此次触发的指数熔断机制,即属第三种熔断机制,于2015年12月4日由上证所、深交所、中金所发布相关规定,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指数熔断机制以沪深300(3284.737, -255.07, -7.21%)指数为基准指数,设置5%、7%两档熔断阈值,进行双向熔断。当沪深300指数涨跌达到5%时,暂停交易15分钟,尾盘阶段(14:45后)达到5%或全天任何时候达到7%时,暂停交易至收市。暂停交易的产品包括沪深两市交易的A股、B股、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及中金所交易的股指期货。 熔断机制的主要目的,是给市场一个冷静期,让投资者充分消化市场信息,避免市场价格出现极端变化情况。 指数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1987年10月19日股市暴跌后,美国在1988年10月引入熔断机制,此后几次修订规则。美国现行的指数熔断机制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指数,设置7%、13%、20%三级熔断阈值,当标普500指数跌幅触发各级阈值时,股市分别暂停15分钟、暂停15分钟和暂停直至收市。 中国推出指数熔断机制的一个背景是,2015年6月中下旬开始,A股市场出现急速下跌,其间屡次出现千股跌停的奇观。 熔断机制是防止市场价格的极端变化情况,因此触发情况很少见。如美国在引入熔断机制后,只触发过1次熔断机制,韩国也仅为3次。 而据统计,2011年以来,沪深300指数波动超过5%有105次,超过7%有33次。也就是说,5%和7%的熔断阈值设置太低,很难算是极端情况,由此,实施的首个交易日即触发熔断机制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果考虑到中国股市的波动性远高于美国股市这一事实,中国的相对熔断阈值更低。由此可见,中国的指数熔断机制防止市场价格出现极端变化情况的说法,值得商榷。 如果熔断机制不是防止市场价格出现极端情况,则是破坏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坏机制。而破坏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正是批评熔断机制的主要理由之一。 反对熔断机制的另一主要理由是,可能引发“磁吸效应”。磁吸效应描述的是当价格接近熔断阈值时,熔断阈值会像一块磁铁将价格加速吸向熔断阈值的现象,其原因是投资者惧怕暂停交易导致的流动性缺失而改变交易行为。 中国熔断机制的两级阈值间隔仅为2%,远小于美国的6%和7%。过小的阈值间隔,加上磁吸效应,使得原本是冷静期的15分钟暂停交易,反而成为恐慌期。也就是说,5%的一级熔断阈值极大可能会加速二级阈值7%的到来,而不是相反。 此次触发熔断机制事件,即证明了这一点。在沪深300指数下跌5%触发一级熔断阈值后,暂停15分钟交易。在恢复交易后,短短6分钟,沪深300指数就下跌到了7%触发二级熔断阈值。由此可见,熔断机制非但没有让市场冷静,稳定市场,反而是加剧了市场价格波动。 1月5日,证监会发言人评论熔断机制说道:“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我国还没有经验,市场对新的规则有一个逐步调整适应的过程。从境外经验看,熔断机制的完善不是一步到位的,也没有统一的做法,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动态调整。我们将根据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机制。” 但事实则是,基本没有调整和完善指数熔断机制的空间。中国股票市场已经有了10%的涨跌停板,指数的涨跌幅度不可能超过10%,设置指数熔断机制的阈值最大不能超过10%,否则就永远不会触发。在10%的范围内设置熔断阈值,只能是既低又间隔小的阈值。 从这个角度看,10%的涨跌停板制倒是目前比较理想的熔断机制,在此基础上再加设指数熔断机制,弊大于利。可见,调整和完善指数熔断机制的最佳选择,是取消指数熔断机制。 |
1月1日熔断机制华丽登场,当天几十万亿的资本市场就发生熔断,让人感觉到这就是在做测试吧,事实用暴跌几万亿市值的亏损和证监会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笔者建议管理层取消熔断机制,理由如下 1:熔断机制在我国证券市场羊群效应的背景下,不但起不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反而会助涨涨跌,频繁引发市场的地震,这是由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决定的,并非散户都是喜欢追涨,都是喜欢投机,这个特殊性就是大家都知道我们手中买的股票基本都是垃圾,根本就不值那个钱,不过是一种投机的筹码,所以大部分投资者包括机构基本都缺乏持股的坚定信心,一旦风吹草动,羊群效应立马显现,而所谓的熔断恰巧可以和这种羊群效应结合起来,放大杀跌的威力,因为一旦熔断,市场就没有交易的机会了,所以说熔断机制在现有市场的背景下,不但起不到应有的稳定作用,反而起到破坏作用! 2:熔断机制和涨跌停板T+1互相叠加重复:大部分国家的证券市场均采用的是T+0的操作模式,也就是只要你买入,觉得不对,是给你改错的机会的,但我们为了降低投机性,已经剥夺了当天投资者买入后改错卖出的权利,这基本就是一种熔断,你无法交易,同时在涨跌10%的时候,理论上已经剥夺了买家或卖家的权利,如果剧单封死跌停,你已经被“熔断”了,无法卖出,那么在这些紧箍咒的规则下,再加上一条5-7%的熔断机制,几乎要把投机的上涨和下跌空间封死,如此在磁吸效应下,市场非常容易滑向5%-7%,这是熔断机制的重复性,自然要取消,规则出现叠加,只能是加剧市场的动荡! 3:熔断机制在暴涨暴跌中将成为单边噩梦:设计者你们想到没有?如果未来市场暴涨后,突然有利空出台,这是必然会发生的情况,比如上证再次涨到6000点,突然出现下的熔断,那么证券和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将全部即刻丧失,即使没有杠杆,融资的杀跌盘,私募基金的止损盘,获利盘出逃,恐慌盘割肉,市场第二天开盘就再次熔断,第三天再出现熔断,买家和卖家都无法在一个区域中交易,交易空间全部变成落体式的空白,一旦利好政策出台,市场即刻变为上涨熔断,这样的市场大起大落,投资者如何参与,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将构成巨大的恶劣影响,严重阻碍证券期货期权市场的发展! 4:被某些势力投机操控利用:熔断的是沪深300指数,那么从5-7%这个区间如果主力机构进行集中式的操纵打压,那么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利用市场参与者的情绪和政策做争斗,在暴跌 面前,我们的一些政策将被迫屈从于利益集团,如果这些利益集团变成外资,中国金融市场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如此将造成社会的动荡,可见这样的政策出台一种是无知,另一种如果是别有用心的话,中国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危矣啊! 管理层应该做的不是给市场上紧箍咒,而是打开市场的束缚,第一可以在注册制度推出的100只股票大利空时直接出台T+0的政策,如此券商股暴涨,带动大盘消化这个100只新登陆的利空,第二在市场出现第二次暴跌时,直接推出涨停板限制改为30%,跌停板不动,用政策暗示管理层支持上涨的态度,如此政策制度下中国证券市场才能焕发巨大的活力! 最重要的核心当然是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让大量好的公司上来,让资不抵债的公司直接退市,取消重组借壳的政策,将会让中国证券市场真正走上大牛市,也会贯彻中央政府依赖资本市场发展经济的大趋势,这些都需要大刀阔度的改革,只可惜我没听到太多这样的改革措施,反而看到了市场的杠杆泡沫,交易所审批下放地方政府,P2P监管缺失纠纷不断的,包括熔断这样的生吞活剥简单模仿式的制度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