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原高层默认放纵?湘西法院认为,6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至今仍有近6000万元资金无法追回,损失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审理判定,在这起共同犯罪中,寿满江、方振、陈沛铭、罗光、唐红星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郭贤斌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值得推敲的是,此次巨额账款蹊跷丢失一案,获刑的仅有银行业和挪用账款之人。 有金融界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此前有信息显示,酒鬼酒高层曾因买酒,也为寿满江等人签订了“六不承诺”协议,并且也认定其为代理商,其间酒鬼酒也知道对方要将资金挪用,还配合了其将1亿存款改变为活期,难道酒鬼酒的相关高层没有责任吗? 农行杭州分行方面人士认为,酒鬼酒事件是由该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酒鬼酒公司因经营效益严重下滑,和社会不法人员合作,隐瞒银行事前达成“购酒借款”等协议,是该事件的“始作俑者”。 宣判当日,据《华夏时报》记者获悉,6名被告均表示不服要上诉,且方振家属已向中纪委举报酒鬼酒高管财务人员等。其实,随着“酒鬼酒蹊跷的巨额资金失踪案”一审敲槌,酒企“购酒+借款+贴息”运作思路也逐渐浮出水面。 “都是因为近两年白酒行业处在深度调整期、白酒销售难问题的原因,各大酒企为了能够销售掉更多的产品,不得不想尽办法促进营销。”一位长期关注零售领域的业内人士直言,“购酒+借款+贴息”模式在酒企中是公认的秘密,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大量的流动资金进行融资、贷款都很便利。而此案例是有些酒企经销商在签署购酒协议时要求酒企向指定银行存入巨额存款,其实是自己贴补高额利息,而资金事实上被借作它用。不过,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没有接到酒鬼酒关于此事件的相关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