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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方案已完成:以家庭征缴 教育费用纳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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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31 15:56

正文摘要:

个税改革正式进入攻坚阶段。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体的个税,逐渐向通过抵扣、自我申报的方向走去。《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为目标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大力推进中,其基本思路已经敲定,长期来看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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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 发表于 2016-1-31 15:57:25
建立信息系统:不过,在抵扣措施之前,更重要的配套措施还待完善。“从合并税目到费用扣除,从家庭申报再到税率调整,其实是一环扣一环、连续性的。”朱为群表示。 尽管之前在实施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须自行申报的政策时,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不少信息采集工作,但仍有很多方面都有欠缺,比如银行信息等。

新税制的建立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支持来运作,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收入流和支出项目、成本设定都是需要得到信息,才能去征税的。改革方案和征管措施需要相辅相成,制度完美、征管跟不上,制度就没法运行。

目前来看,个人收入和财产的范围比较大,具有多样性特点,纳入登记范围的只是一小部分。比如汽车、商品房以及职工的工薪收入等这些显性的,已经纳入登记范围,但其他很多隐性收入和财产并没有被纳入。财政部税政司所得税处早在2015年就已经开始着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但推进的进度并不乐观。“财政部门对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立是谨慎的,毕竟此前房产登记系统的推进例子在那儿摆着。”相关财税人士说。
蒙娜丽莎 发表于 2016-1-31 15:57:05
以家庭征缴:此次个税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合并部分税目,是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其他财产性所得以及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仍作为“分类所得”。这同时为税前扣除做出了铺垫。

就一般规律来说,纳入综合的种类越多,调节收入分配就越有力度,但同时征管运行成本也会越高。就中国此次改革而言,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承包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都有可能纳入综合征收范围。

“公司经营者,其所得税计算,要扣除掉日常的费用开支、固定资产的折旧,而务工人员要开展工作,一样会有各种损耗等‘成本’,但它却被算作纯收入用于计税。”浙江省政协委员宗馥莉说,这些“成本”实际上应该扣除后计算。

目前针对某些特殊领域,中国的个税改革已在进行有益的尝试。去年5月,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表示,将子女教育及职业教育纳入专项抵税这是国外的大趋势。按照国外经验来看,一般规定是家庭有一个孩子或两个孩子,个人所得税扣除的定额是不一样的。同时职业教育,比如参加考试的考试费、培训费等,也在个税里确定了一个扣除额。

2012年3月,一份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报告就郑重提出了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个人所得税按照综合征收,以此降低赋税。实际上,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的制度,按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偶然所得进行分类征税,不仅比抬高免征额更趋合理,也能让中产阶层利用税收扣除优惠政策来实现合理避税。比如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即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

最后则是优化税率结构,即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合理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