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6万P2P投资人2016年不得不面对:收益下行、自负盈亏。截止到去年底,P2P行业规模达万亿,投资者达586万人,相当于香港人口总数的80%。对近600万投资人来说,2016年,有两件事不得不面对:P2P收益不断下行,以及适应自负亏盈。 P2P收益率近两年步入下降通道。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5 年网贷行业收益率为13.29%,比2014年下降4.57%。未来,P2P收益继续下行在预期之中。网贷之家预测,2016年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将降至10%-11%之间。虽然收益率不断下降,但资产配置荒之下,仍有大量投资人涌入P2P。盈灿咨询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投资人数已达586万人,较2014年增长四倍之多。 疯狂的发展中,“刚性兑付”是P2P平台吸引投资者的重要利器。然而,《办法》中明文规定,P2P是信息中介平台,“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这意味着,投资P2P,将进入风险自担时代。 《办法》首次明晰了P2P行业“合格投资者”的概念,并且明确规定,出借人需“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按照目前对于出借人条件的划分,P2P行业的出借人被归属到了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分类中。 张巍薇指出,这是国内投资人教育的重大进展,监管层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投资人加强风险意识,重视投资风险,同时也给投资人敲响了警钟,在投资P2P之前,尽量做好前期调查,并且秉承分散投资的原则,一旦投资出现亏损,指望P2P平台或者监管机构“兜底”就不可能了。 当然,风险自担是建立在更规范的管理上的。《办法》对于资金存管和信息披露都给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监管细则要求的信息披露非常细化和透明,这将从制度上给予投资人极大的保护,帮助投资人减少“踩雷”的风险。 另外,张巍薇提醒,“破产隔离”的规定是对投资人权益保护的重大利好。只要投资人投资于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备案、依法开展资金存管的P2P平台,就算平台因经营不善而进入清算阶段,投资人的已出借资金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监管给P2P行业带来的阵痛短期难以避免,但长期来看,行业规范有利于发展,作为金融领域的创新事物,P2P仍然受到政策支持。 金信网人士指出,《办法》基本采取了“底线监管”的原则,并未对行业准入进行严格限制,而是明确了更多平台禁止的行为,从而将监管带来的行业洗牌和风险降到最低,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监管者保护金融创新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