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乱象:根据市消保委所做的网上微调查显示,有八成消费者接受过房产中介的服务。但是消费者对房产中介的满意度很低,只有11%表示“满意”,有高达52%的消费者表示“不满意”。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承诺不履行、信息不透明、费用不合理。购买过房产中介服务的消费者遇到问题的比例高达84.8%,没有遇到过问题的消费者只占15.2%。根据消保委志愿者的体验调查,房产中介在操作中存在着四大乱象。 ●“已售房源仍在挂牌”,调查显示有20%的最新挂牌房源实际已经出售。在现场播放的暗访录音中,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公开说:“网上房源是假的”、“独家房源很少放在网上”。 ●“在售房源虚标房价”。体察发现有41%的在售房源故意标低房价,上门实际询问到的价格比网络上标的价格平均高出23%。在现场播放的暗访录音中,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直言不讳:“网上价格都是虚的,标低就是为了吸引客户。” ●“房源信息不符”。包括房屋的装修情况、户型结构、地理位置等,网上宣传的和实际存在不小的差距。调查发现有56%与网上宣传的不符。 ●“中介门店未悬挂证照信息”。志愿者发现有21%的被调查门店未悬挂营业执照,90%的加盟店未在显著位置标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真实名称和标记。 来自市消保委的信息显示,近些年来市消保委受理的房产中介服务投诉量逐年攀高。2012年时,受理的投诉量为280件;2013年、2014年受理的投诉量分别为519件、566件。刚刚过去的2015年,这个数字变成了794件,是2012年的2.8倍。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直言:“房产中介是个为消费者圆梦的行业,应该是通过优质服务生存和发展的行业,而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房产中介应该回归本源,通过服务获取消费者的信赖,连蒙带骗的方式肯定不长久。” |
现场交锋:是否误导消费者,请链家解释。黄先生的遭遇让不少旁听者动容。在现场,包括消保委负责人、媒体记者和专业律师都对链家的种种作为提出了质疑,现场交锋不断。 能否提供贷款服务?“可能大家都想知道,融资放款是不是链家的业务?你作为法律顾问肯定知道。现在回答是不是?”对于链接多次向买卖双方提供高额利息贷款,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发问。 “金融产品是我们链家提供的服务。”链家法律顾问回答。 “是不是你们的业务范围?” “不是我们的业务范围。” “那你们在做什么?” “我们提供服务。我们在整个操作过程中,针对消费者有这方面的需求,我们为了方便交易会推出一些服务,类似于非居间类的服务给到客户,肯定这方面跟客户交易的上下家沟通,都认可,可行性操作的。” 对于链家所做的这个金融产品的定义,该顾问表示“我们会在协商之后给大家一个正确的解释。”而在资金监管这块,则表示“我们现在已经有一个非常详细的操作规范,在我们实际操作中进行了一段时间,通过各方努力,针对不同的抵押性质比例都会有资金监管的要求以及资金监管相关的协议,并配备了相关的承诺书规范文本,稍后有需要我们会提供。”但这种规范文本是否得到相关金融部门的审批,链家代表表示需要回公司了解一下,并不确定。 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在两大案例中,均是因为所售房源存在着重大隐患,但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却一无所知。在此过程中,身为中介的链家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 “链家网有五大承诺,提到真实房源,真实信息。但实际情况是链家把有问题的房子放到网上,是不是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请链家做一个解释。”现场记者提问。 链家对此回应称,其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确实存在服务问题。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居间协议的时候没有调查,这是他们的失职。根据链家的介绍,按照公司规定,员工在提供居间服务时,一般会在签订意向金协议前、签订后以及签订正式合同前,进行三次房源“产调”,查清交易房屋真实情况,但在实际中确实会有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执行,导致之后的交易出现障碍。 造成后果责任谁担?“有一点没有告诉我,您告诉我违约责任在谁?”在场记者不依不饶。“我们公司对违约责任,规定很明确,在实际操作有多少责任承担多少责任。”“我们公司对于经纪人要求是这样的。如果经纪人签合同前没有拉产调,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第一追究法律责任,第二会被我们公司开除。 “现在开除了吗?”“还没有,我们先处理事情,再处理员工。客户合理需求到这里,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全部完成。过户过完以后,整个操作流程结束,我们会对员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