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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声:大V转发的广告若违法 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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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7-13 19:56

正文摘要:

国家工商总局7月8日对外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中国工商报》官微今日(13日)发布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对《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当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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