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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子公司多方受缚 银行通道业务短暂回流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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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7-28 21:55

正文摘要:

6月以来,证券基金业多份监管文件进入征求意见并陆续出台,在行业中掀起轩然大波。《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控指标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让起家于通道业务的基金子公司通道费用优势尽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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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诺曼底 发表于 2016-7-28 21:57:30
回流是短期现象:然而,从采访中多位信托人士的反馈来看,通道业务虽然短暂回流信托,但长远来看并不会出现明显增长。原因之一是受制于信托业保障基金。信托公司依托本身的资本金积累,在保障基金实行前期,项目的保障基金缴纳以自身垫付为主。现在保障基金执行已经超过一年,已有信托公司拿不出足够的资本金垫付保障基金,开始将这部分成本转移给项目方。虽然在项目结束后资金将返还,但是项目并没有做出关于信托保障基金的预算,这使得部分项目公司不愿意选择信托。

其次,大资管背景下,不同监管部门之间协同监管,资管产品穿透监管已经成为行业趋势,近期发布的多个监管文件均体现了该原则。华北地区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助理表示,未来去通道化将成为主流,从金融机构角度而言,对金融产品的穿透审查将越来越严格。除此之外,通道业务主要来自于银行,彼时信托和基金子公司通道规模得以迅速扩大与银行需求密切相关。前述信托业务部副总表示:“现在资产荒的情况下,银行对非标的态度变化很大,银行表内信贷本身都难以吃饱,交给表外的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