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2017年监管力度加大。对于证监会屡屡挥出的重拳,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涂崇禹对记者表示,2017年,证监会的首要目标是站在中立的立场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利益,逐步推出注册制改革,让市场自己选择。建议继续大幅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民事、行政、刑事,信用联动处罚与制裁力度,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建立第三方举报奖励机制,科学细化、从严界定内幕交易认定标准,支持受害者通过集体诉讼索赔追责,确保从严监管。 北京中会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丁会仁持有同样的观点,“2017年会是一个转折点,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新三板,或者中介机构,这一年将会是特别的一年。”对于上市公司违法案件增多的原因,丁会仁认为,一方面是当前经济结构还在深度调整,另一方面是部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本身不完善。从深层次来说,我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很多方面还有待完善。 新鼎资本董事长张弛则对监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监管应该是多层次的监管,一方面是人的监管,一方面应该是系统监管,通过系统大数据来监管,有时候反而更加科学合理。 |
四成案件涉案金额上亿:《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6年资本市场上并购重组、新三板、私募基金、沪港通、深港通等特殊或新兴领域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多种违法行为交织,容易造成市场风险外溢。 以并购重组领域为例,其表现形式为多类违法行为错综交杂。既有大股东滥用停牌规则玩转“切换式”、“接力式”重组内幕交易,又有上市公司与私募机构内外勾结,利用题材概念推升股价,高位减持套利出逃,还有中介机构利用规则模糊地带,对标的资产评估溢价高达数十倍,涉案环节从IPO向并购重组延伸。 而新三板市场由于特殊的功能定位、独特的交易机制差异化的运作模式,新三板不法行为多发。14起案件涉及新三板领域,占全部新增立案案件的5%。涵盖财务造假、信披违规、操纵股价、做市违规等多类违法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案是参仙源财务造假案,参仙源通过少计成本、价格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方式虚增利润1.29亿余元。 另一层面,从证券交易涉案金额以及非法获利来看,涉及资金屡创新高。去年查处的证券交易类案件中,约四成案件的涉案金额上亿元,其中80%老鼠仓案件的交易金额过亿元;证券交易金额最高值为57亿元,违法所得最高近10亿元,平均获利概率约70%,最高收益率约5倍。 另外,还存在各种谣言频出严重影响资本市场信息定价功能,中介机构推波助澜,企业退市增加局部维稳压力等问题。 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2016年,共有25家中介机构因未充分履行“检查验证、专业把关”职能被调查,涵盖6家保荐机构、4家法律服务机构、10家审计机构、5家资产评估机构,覆盖当前未勤勉尽责的5类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
违法手段日趋隐蔽:据权威人士表示,目前资本市场上,违法动机不仅仅是单纯牟利,开始向追逐多元利益进行转变。包括为保壳虚构利润、为创新层粉饰市值、为应对考核拉抬股价、为增强影响力传播虚假信息等多种原因。 此外,涉案主体类型也多种多样,违法主体涵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券商、基金、审计、评估等机构和个人大户等,此外,从决策参与到研究投资等多个环节均有涉及。 举例来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6年,移送公安的老鼠仓案件中,证券、保险从业人员占全部涉案主体的50%,高于公募基金行业发案率。涉案主体从公募基金向私募基金蔓延,从投资经理向研究、交易、托管等岗位人员渗透,从个人伙同亲友交易向私募机构合作流水线模式拓展。 从违法手段看,模式愈加复杂,新型化、复合化特征显现。借助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违法手段日趋隐蔽。在查获的某市场操纵案中,看似60多个“伞中伞”信托账户背后,实际终端用户超过10万个,并分布在10多个省份。 而交易违法模式也在快速演变,糅合了多种手法。如宏达新材与私募机构配合,以市值管理名义操控信息披露节奏,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过去坐庄式操纵也发生变化,取而代之的是综合运用多种短线操作手法。其中,虚假申报、连续买卖、盘中拉抬等典型手法占据8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新型操纵还以不同形式现身,如交易所国债、国债期货合约、期现跨市场、沪港通等出现首例新型操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在官网上曾披露,2016年唐某博等人利用在香港和内地开立的证券账户,操纵“沪港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通过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实施跨境操纵;此外,还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两起案件非法获利近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