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者称押金难退还:在“闲鱼”、“转转”等二手交易平台上,记者注意到有一群“特殊”的卖家,他们大多是共享单车的普通用户,手中却也扣留了两三辆共享单车用于售卖。“兜售酷骑单车!60元一辆!公司倒闭跑路,卖车弥补损失!可解锁!可挑选!可改装!不包邮。”一位来自郑州的冯先生表示,自己兜售共享单车实属无奈之举,此前花了298元注册的酷骑单车已经无法退押金,“已经投诉过,但是没有用,电话已经打了三个月,就没打通过。”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南京网友“汽车卡卡”身上。“酷骑单车倒闭,卖车啦!欠我300元卖车弥补亏损。”“汽车卡卡”表示,自己售卖的单车还是曾经红极一时的“酷骑土豪金”,每辆售价60元,目前手里就存了两辆,“说实话,我即使把车都卖出去,也还是亏损一百多,只不过相比投诉,直接变卖还省点时间精力。” 记者注意到,在“汽车卡卡”、冯先生等卖家下面聚集了不少评论。有的网友表示支持:“早知道我押金退不出来也该直接变卖,省得去投诉,之前找中介办理还差点再被骗”。但也有网友表示质疑:“这车也能卖?” 这里面也不乏浑水摸鱼者。在“闲鱼”上,记者留意到有来自安徽的卖家以弥补押金为名,扣留了大量自行车,其中多为“酷骑单车”、“小鸣单车”等品牌。面对有网友质疑怎么囤了这么多辆车时,该名卖家表示:“扣一辆也是扣,扣十辆还是扣,要是都能卖出去,多出来的钱算酷骑弥补我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 非产权人出售共享产品涉嫌犯罪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文志表示,回收废旧的共享产品是否合法,主要要看出卖人是谁,以及出卖的单车的来源。如果是共享单车产权人(比如企业本身)因为维修成本过高而直接选择出售,则回收没有问题,但此种情形回收站应当要求出卖人提供产权证明。反之,如果出售人并非权利人,在此情况下,出售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如偷车来卖),或者涉嫌构成侵占罪(如平台用户把骑了的共享单车藏起来拿去卖),回收站老板或二手网站用户也有可能涉嫌构成收购赃物罪。 此外,万文志表示,从法律上讲,当经营方倒闭之后,经营方的所有财产(包括共享充电宝、共享单车)一般应当经过破产清算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用户本身在向企业缴纳押金之后,获得了共享单车或充电宝的使用权,在押金与用户所占有的共享单车或充电宝实物等值的情况下,如果企业不向或无法向用户退回押金,用户对合法占有的共享单车或充电宝可以行使留置权,依法处理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但是,如果用户以“维权”的名义,大量收集、转卖超出自己在平台支付未退的押金范畴的单车或充电宝,并以此牟利,轻则构成侵权(对他人合法物权的侵害),重则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值得注意的是,二手交易平台也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网友涉嫌出售的非法商品有审查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