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模式的“轻”、“重”之辩 易到用车给自己的定位是一家提供专乘约租车服务的电子商务网站,业务模式是O2O。 在周航看来,O2O早就不是新兴的概念了,在12年前携程就开始做O2O模式了。而今天谈论的O2O更大意义上应该是M2O(Mobile 2 Offline)。 租车领域的O2O怎么做,易到用车是做“轻资产”还是“重资产”公司呢? 尽管创新工厂将易到用车归为“重型O2O”模式的创业公司,但是周航似乎颇不以为然,“轻和重的区分在这里只是一种表面的概念,没有触及到商业模式的本质。” 周航认为,以团购网站、优惠券网站和酒店预定APP为代表的O2O模式存在一个共性,就是均只做到了营销界面这一层。“只做到营销界面这一层太薄了,这种模式对O2O的线下服务无法产生影响和约束,以致这些网站或APP在整个产业链中的位置比较被动和弱势。” 周航以携程为例:为了减少向携程支付佣金,酒店会劝说从携程预定酒店的客人先只定一天,同时,酒店也会限制向携程提供的可预定房间数量。而对酒店的这些行为,携程显得没有办法。 “易到用车不想做成这么‘轻’的020模式,太被动了,易到用车本身要成为服务的一部分,具备不可替代的价值。” 易到通过平台,与用户、易到、车辆租赁方、驾驶员所在劳务方形成四方协议。易到平台目前整合了跨公司的5000辆汽车,依靠易到架构于移动互联网的用户需求端和车辆提供端管理,来“撮合订单”,实现就近派车、随叫随到以及“闪派”的约租车服务。 而易到用车试图成为一种混合模式。在用户端来看,易到是一个提供统一服务、为服务质量和风险负责的商家(B端);而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易到则是一个平台。 要做规则的制定者 易到自已没有车,没有驾驶员,却要做租约车行业的规则制定者。 “要想成为产业链中利益的主导者而非附庸者,就必须要有强大的控制能力,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周航表达了自己对O2O业务的判断。 基于对“控制能力”的最求,易到平台是采用订单撮合机制,即用户通过网站、电话或者APP向易到平台发送约车请求,平台再将请求向下分发给上万家租车公司。易到用车根据反馈公司的历史评级,选择某个租车公司完成订单,最终获得租车公司收入分成。 在这个模式里,易到平台成为筛选租车公司规则的制定者。 在易到用车平台里,根据对用户服务满意情况的考核,租车公司将被赋予不同的等级而被筛选。这将直接影响驾驶员的收入,进而实现易到用车对租约车服务质量的管理约束。 “只有易到用车深入参与到租约车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才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周航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