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兴业银行 于 2011-5-7 21:14 编辑 网上银行礼品登记界面显示为原兑换积分,次月将根据持卡人持卡时间及交易情况计算积分折扣,并扣除对应积分。 参与方式二:短信申请 第一步:使用在我行登记的最新手机号码 第二步:编辑短信“CCDZ”+“空格”+“卡号末四位”+“空格”+“礼品编号” 第三步:发送至95561 活动细则: 1、本活动限正常使用卡片的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不适用于公务卡以及仅持单独累计合作积分/里程的联名卡(包括但不限于航空联名卡)的持卡人; 2、参加活动一礼品兑换的持卡人需在兑换申请当月单笔计积分交易满50元;活动一交易仅限一般消费交易;排除取现、网上支付、转账和缴交各种利息、年费、手续费以及退货交易;分期付款交易不参加本活动,但办理消费分期的原始交易金额可以参加本活动;排除不计积分交易;附属卡交易计入主卡账户,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主卡交易合并计算; 3、参加活动二礼品兑换的持卡人需在兑换申请当月成功办理以下任意一种信用卡业务类型:消费分期、账单分期、现金分期、首次开通并使用兴业信用卡支付宝卡通交易、首次使用兴业信用卡人民币网上支付交易、取现交易(含网银、电话及手机预借现金,不含纯溢缴款取现)、循环信用(当期账单未全额还款)。分期付款办理日期以分期付款的授权日为准,非活动当月办理的分期交易不计入内; 4、活动期间每个持卡人仅享受一次优惠兑换积分回馈,仅可兑换一件特选积分礼品。活动一和活动二不重复享受,以最高折扣为准。每款礼品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5、持卡时间认定: (1)持卡时间1年以内:即名下首张主卡核发时间在2010年5月1日(含)以后; (2)持卡时间满1年:即名下首张主卡核发时间在2008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3)持卡时间满3年:即名下首张主卡核发时间在2006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 (4)持卡时间满5年:即名下首张主卡核发时间在2006年4月30日(含)及以前。 6、交易时间认定:兑换当月为持卡人提交兑换申请的自然月,以兴业银行信用卡系统接受的时间为准。例:持卡人5月10日提交兑换申请,即持卡人需要在5月当月(即5月1日-5月31日期间)满足交易条件,如提交兑换申请但不满足交易条件,则无权兑换,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7、持卡人请勿两个渠道同时提交兑换申请且勿重复提交兑换申请,如持卡人多次申请兑换特惠礼品,则以持卡人当月最后一次提交的申请为准。如积分扣减时客户积分余额不足,客户可通过预借积分方式进行兑换,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通过短信与客户确认是否预借积分兑换,如客户未按要求回复短信确认则视为客户放弃活动申请,兑换失败,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8、通过短信渠道申请的持卡人,如编辑短信内容及格式有误,或使用非在本行登记的最新手机号码,该申请视为无效,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9、满足兑换条件持卡人将通过短信通知,所兑换礼品将在持卡人申请兑换的次月寄送至持卡人的帐单地址; 10、礼品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1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情况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时间及标准等),并于网站、账单、语音电话等媒体或银行网点公告后生效。 |
温馨提示: 1、图片仅供参考,礼品以实物为准,礼品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2、持卡人提交兑换申请后,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在申请提交次月初根据交易情况及持卡时间在统一扣减相应分值,并通过短信通知持卡人。 参与方式一:网上申请 第一步:登录兴业信用卡网站(http://creditcard.cib.com.cn) 第二步:登录信用卡网上银行 第三步:进入礼品登记栏位 第四步:选择兑换的礼品并提交兑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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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兴业银行 于 2011-5-7 21:13 编辑 活动二:活动期间当月办理以下任意一种业务类型:消费分期、账单分期、现金分期、预借现金(含网银/电话/手机预借现金,不含纯溢缴款取现)、循环信用、首次开通并使用支付宝卡通交易、首次使用人民币网上支付交易、代缴保费(通过我行信用卡保险理财专线受理的保险代理业务),兑换特选礼品可根据持卡时间享受更高折扣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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