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活动细则 1.“庆祝卡量破百万,亿万积分大派送”活动自2011年5月1日零点起至2011年8月31日24点截止。 2.“庆祝卡量破百万”发卡主题活动(以下简称“发卡活动”)仅针对首次申请邮储信用卡的客户。“成功申请”是指申请人向邮储银行提交信用卡申请并获得邮储银行批准。卡片的批准时间以邮储银行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参加本活动还应满足,在卡片批核的45天内激活该卡,并消费满188元或688元。 3.“亿万积分大派送”用卡主题活动(以下简称“用卡活动”)针对持有邮储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及附属卡持卡人。 4.持卡人名下有我行多张主卡的,多张主卡消费不累计计算,以主卡账户为基本奖励单位。发卡及用卡活动的附属卡消费均计入主卡账户。 5.持卡人交易时间以邮储银行系统记录的交易入账时间为准。 6.发卡活动及用卡活动“刷卡消费”是指POS消费,包含中国大陆、港澳地区及境外消费。刷卡交易范围不含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学校类、代扣代缴类、烟草结算类、保险类、医院卫生类、物流仓储类、公共事业类、取现交易、还款交易、各种利息和手续费用、手工调账、退货、冲正交易、有争议交易。 7.发卡活动及用卡活动开始至获奖名单产生前,在此期间,未按时还款、未还足最低还款额、账户状态不正常,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持卡人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8.发卡活动不限获奖名额,首次申请邮储信用卡并在批核45天内刷卡消费满188元,即可获得价值30元礼品一份;首次申请邮储信用卡并在批核45天内刷卡消费满688元,即可获得价值100元礼品一份。具体礼品可咨询当地邮储网点或4008895580。 9.用卡活动中,所有邮储信用卡持卡人连续3个周末刷卡且每周末任意一笔消费满300元奖励5000积分(限5万名);连续5个周末刷卡且每周末任意一笔消费满300元奖励3万积分(限5000名),连续8个周末刷卡且每周末任意一笔消费满300元奖励10万积分(限1000名),连续15个周末刷卡且每周末任意一笔消费满300元奖励100万积分(限5名)。 10.每周末有一笔刷卡消费满300元即满足用卡活动统计基本条件,积分奖励名额按照满足刷卡消费条件周末的累计消费金额排名,奖励排名最高者。满足连续消费周末数和消费金额而未获得该级积分奖励的持卡人将自动参加低一级积分奖励的金额排名。 11.用卡活动所指每周末(周六或周日)分别为5月1日、5月7日或5月8日、5月14日或5月15日、5月21日或5月22日、5月28日或29日、6月4日或6月5日、6月11日或6月12日、6月18日或6月19日、6月25日或6月26日、7月2日或7月3日、7月9日或7月10日、7月16日或17日、7月23日或24日、7月30日或7月31日、8月6日或8月7日、8月13日或8月14日、8月20日或21日、8月27日或8月28日。 12.参加发卡活动的持卡人可同时参加用卡活动。 13.本次发卡活动,2011年5月至11月的每月20日邮储银行将上月符合发卡活动条件的获奖名单公布在邮储银行网站上;用卡活动获奖名单将于2011年9月22日公布在邮储银行网站(www.psbc.com)上,同时以短信方式通知获奖者。持卡人也可向邮储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895580查询获奖名单。 14.发卡活动的礼品寄出时间为中奖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获奖持卡人如因由于提供的地址错误或持卡人由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礼品被退回的,且持卡人也未在收到获奖短信通知之日起的60天内向邮储银行提出查询,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该礼品。 15.发卡活动的礼品以实物为准,不可要求兑换现金,不得在获赠时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调换。邮储银行有权调整或变更礼品,并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 16.一切有关礼品质量、售后事宜及任何有关礼品可能产生的纠纷,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持卡人可致电邮储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由信用卡中心协助持卡人与礼品供应商解决。 17.用卡活动中持卡人所获积分奖励于名单公布10个工作日内导入获奖持卡人账户,持卡人可在下期账单或登录邮储银行网上银行查询。附属卡奖励积分导入至主卡名下。 18.有关此项活动其它未尽事宜同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修订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自邮一族联名卡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文件约束,邮储银行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