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收益或被摊薄 虽然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在上升,但记者发现,理财产品的“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并不会被算入产品期限内,如果算上这两个期限,银行短期理财的收益率将大幅缩水。 如一家国有大型银行发行的一款35天理财产品,该产品委托管理期为35天,认购门槛5万元。募集期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1月18日,产品的发行起始日期为2012年11月19日,到期日为2012年12月23日。但该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这款产品收益不错,很多客户申购,尽可能在募集期第一、二天把资金打入该银行的账户。假设募集期存放在银行的资金不计息,客户在11月15日就打款,35天期的产品实际上变成38天期产品。在产品期满后,本金收益的返还也需要花上一定时间。一般情况下,产品清算期在2至7天不等,该产品就注明了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2个工作日。那么这款35天期的产品就变成了40天。 按照该产品说明书所述,收益计算方式为“预期收益=投资本金×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那么加上募集期、产品清算期等,由于存续天数拉长了,那么实际收益率肯定比公告中的年化收益率缩水。 普益财富研究员吴泞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投资者投资短期理财产品资金占用时间大于产品投资期限而摊薄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确实值得关注,但重点应该是银行是否把这一信息充分传达给了投资者,由投资者自己来判断摊薄后的收益是否满足自己对投资回报率的要求,是否值得购买该理财产品。” 业内专家也提醒,投资者不要被银行所谓的高预期收益所迷惑,在购买前要多问几句,以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