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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科斯活在万历十五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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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9-5 07:25

正文摘要:

银财苏州:如果没有科斯的洞见,我们很难如此清楚地看清两条道路之不同,而有了科斯定律,任何一个有初中水平的学生都会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理念,用来管理国家,用来发展经济,就是个死胡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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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 发表于 2013-9-5 07:25:52
产权是市场机制创造财富的前提:打击贪官期盼清官是条不归路

科斯定律又称“不变定律”(Invariance Theorem),这个定律最通常的解释是养牛与种麦的博弈。这例子说,有两块相连的土地,二者地主不同,一块用作养牛,另一块用作种麦。牛群跑到麦地去吃麦,造成损害,怎么办呢?是制止牛群?

中国传统的解决办法是道德先行,所谓“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你不想让他人的牛吃你的草,那么你的牛也不要去吃别人的草。否则,“灭你九族”,并且定义你为“道德小人”。我相信,中国的父母官们大多就是这样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多高明的“和稀泥”逻辑。

那我们看科斯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吧,科斯说,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必要的先决条件(The delineation of rights is an essential prelude to market transactions)。只要双方的权利有清楚的界定,那么,他们之间就可以根据市场收益来确定是让牛吃草(牛的价格高),还是保护草场少养牛(草的价格高),然后协商利益分配。

由此,我们看到了科斯定律的伟大之处,这种伟大的地方在于,它强调的是“己所欲,施于人”的产权逻辑,你想多赚,那就也让别人多赚(前提是承认别人与你有一样的财产权利),解决的办法是根据市场标准交易。

对比孔夫子式的道德处理,与科斯式的市场处理,这两种方式有什么不同?显然最大的不同是社会收益变了,在科斯的情况下,社会的净产出增加了,交易双方都增加了,这是赢的办法。相反,孔夫子的办法下,双方的道德得到升华,社会的道德也得到维系,但既定资源下的产出潜力被压制了。

另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主道格拉斯-诺思,写了一本书《西方世界的起源》。通过大量史实证明,西方列强超过中国这类文明古国,并非是由于技术进步,真正的动力是产权保护,特别是对企业产权、知识产权以及继承权的保护,由此创造了西方的文明。

这一逻辑如果放到中国,也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中国的落后,并非是由于贪官太多、皇帝无能、科技不发达,而是因为“道德替代规范”,“道德替代市场”,社会获得了表面的稳定,但生产力却下降了。

是的,过去两三百年的历史证明,中西方走了完全不同的两条路:西方国家走的是科斯路线,要想经济繁荣社会进步,走的保护产权,为企业减税,紧缩赤字,鼓励市场自由交易的道路,比如美国80年代的里根主义,英国的撒切尔夫人模式。而“以德治国”的中国或东亚国家如新加坡大多走的是“打击贪官,弘扬道德”的“清官”道路。

我相信,如果没有科斯的洞见,我们很难如此清楚地看清两条道路之不同,而有了科斯定律,任何一个有初中水平的学生都会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理念,用来调节人际关系是很好的原则,但用来管理国家,用来发展经济,那就是个死胡同。那些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商们,可能不懂,“清官”恰恰是法治最大阻碍。

是的,致力成为科斯道路下的“法官”,还是成为孔夫子道路下的“清官”,这是一个问题,也是科斯这位伟大的经济学家留给中国人的宝贵遗产,尽管他是个英国人。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锡恩企业管理顾问公司董事长,实战型战略管理专家。)
银财苏州 发表于 2013-9-5 07:25:43
企业的诞生创造了合作,这不仅是双赢,还是多赢。因为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讲,无数的小商贩合作成为企业,社会创造财富的整体时间就多了,资源就可以得到极大利用,这便是西方财富增长最重要的机制(反过来,大家可以想象清明上河图那么繁荣的小商贩,为什么开展不成企业?)。

讲清这一点,我们就突然明白,当西方在用企业替代价格机制,从而创造出大批企业来创造财富的时候,中国却选择了用道德来替代法制。这一替代在明朝达到顶峰。

为什么会如此?《万历十五年》回答,原因在于“地方官所关心的是他们的考核,而考核的主要标准乃是田赋之能否按时如额缴纳、社会秩序能否清平安定。扶植私人商业的发展,则照例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之内。何况商业的发展,如照资本主义的产权法,必须承认私人财产的绝对性。这绝对性超过传统的道德观念。就这一点,即与”四书“所倡导的宗旨相背。”

原来问题出在对官员的考核KPI,强调的是“社会秩序(维稳)”与地方财政的“土地财政(田赋)”,市场与企业的发展不仅不在考虑之列,而且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原因(超越道德与四书五经)。

反过来讲,最好的维稳,实现土地财政的办法,就是用道德伦理调节冲突,用礼义强调秩序,再加上“灭九族”的公安体系,整个社会就平安无事了。

那就没有官员想做事吗?当然有,但《万历十五年》在“第五章海瑞”中讲了这么一个道理:即使有海瑞那样的“地方官具有好心,他也绝没有可能对有关人权和产权的诉讼逐一做出公正的判决。因为在农村里,两兄弟隔年轮流使用一个养鱼池,或者水沟上一块用以过路的石板,都可以成为涉讼的内容。

如此等等的细节,法律如果以保护人权和产权作为基础,则一次诉讼必致使用众多的人力和消耗大量的费用,这不仅为县令一人所不能胜任,也为收入有限的地方政府所不能负担。”

这就说明了,以“维稳”与“土地财政”所建立起来的行政体系,是一个“和稀泥”的麻将体系,碰到“事”就“和”。

“和”的“点炮方式”有两个:一个是道德说教,另一个是“监狱”暴力。两者加在一起,形成一个完全“不干事”而又很“平安”的体系,在这种体系中,不出事是最高原则,如果你真要做点事,就会发现体系完全不支撑。

如何改变?还是回到科斯定律那儿找答案,如果中国社会的变迁能够在科斯定律中得到清楚的说明,至少也可以说明为什么世人为什么如此崇敬这位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