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进入渐进开放 在国务院今年7月份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鼓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之前,民营资本早已进入中小银行。 “银行业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技术门槛较高,就算拿到监管发放的牌照,民营银行必须从零开始搭建平台。”上述浙江地区城商行行长认为,东部沿海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已有自己的业务特色,而中西部许多小型城商行、农商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些银行业务尚未定型,规模小入股成本低,是民营资本进驻的优质标的。” 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有144家城商行,其中资产规模不足500亿的85家,资产规模在100亿以下的达58家;此外,我国还拥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2411家,其中农村信用合作社1927家,农村商业银行337家,农村合作银行147家。开业的村镇银行数量也已超过1000家。 “一方面民营资本会进来,另一方面大型银行也会抓住机会重组。”南粤银行副行长柳博认为,众多中小银行未来的另一个趋势是被大型股份制银行收购、重组,“因为要扩张,收购是外延式发展很好的方式”。 这样一来,一边是民营银行申请新牌照,一边是不少中小银行的牌照将会注销,造成资源浪费。民营资本直接入股中小银行或许更为合理。据了解,监管对新批牌照的民营银行也将限制“区内经营”,服务小微金融和社区金融的监管导向也与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类似。 “如果有合适的投资机会,民营资本自然会进来,关键要看监管政策。”柳博向本报记者表示,“民营股东现在还只能参股,不能控股。开放是一个渐变的过程。” 事实上,自“国十条”颁布以来,银监会已陆续公布中小金融机构向民营资本开放的文件。 9月27日,银监会发布修订后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不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打开闸门,还大幅降低准入门槛,为因门槛过高而不能申请民营银行牌照的民营资本提供可能;10月9日,银监会公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方面,明确提出将其最大股东持股比例降低至15%,同时监管层鼓励引导民资参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制;2012年5月,银监会还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