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国企贷款 如果说借道“委托贷款”进行集资仅是个别地方的操作手法,相比之下,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借壳”融资已经不是个案。“我们也是从兄弟市学来的。”江苏一名参与过“借壳”贷款的地方平台公司人士说。 什么是“借壳”贷款?这名平台公司人士称,由于银行已经开始对地方融资平台“逐步收贷”,因此用平台公司的名义已经不可能得到银行的新增贷款,为了解决资金难题,平台公司会借同一地方的国企名义申请贷款,比如交通或水利控股公司等。 “政府其实是默认的,就像把自己左口袋的钱放去右口袋。”他说。 具体的做法是:国有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资产负债表,而平台公司实际出具抵、质押物(一般为批一块地)。国有企业获得贷款后,由于银行“受托支付”规定的存在,国有企业会“绕一圈公司账目”,通过若干相关公司间的走账,最后把资金打给平台公司;在还款时,平台公司再按照资金进账时的“企业往来款项”路径,将资金打回给贷款企业。 更为激进的操作方式是,贷款企业甚至可以不划账给平台公司,而是直接单独开一个账户,并将此账户交由平台公司实际使用,而平台公司在还款时也将资金打入该账户。 这样一笔实质上的平台公司贷款,由此“隐身”成了一般企业贷款,按贷款公司的经营性质进入银行的贷款种类统计,幸免于银行对“降低平台贷占比”的信贷结构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基层银行在进行贷后审查时,并非对这种“借壳贷款”毫无察觉。一名当地城商行客户经理告诉本报,银行在某种程度上默许着这种借道。 该客户经理解释称,一是由于,虽然监管部门和上级银行对平台贷规模限制严格,但这种预警是基于系统性风险而设立的,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平台类贷款往往有足值抵押物,目前为止的坏账率也远远低于一般对公贷款;二是由于,平台公司越是融资困难,银行越具溢价能力——对于上述有“猫腻”的贷款,银行往往获利不菲——除了贷款利率可以上浮10%~30%以外,还可借授信搭收“咨询费”、“顾问费”等相关费用。 还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部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时,“借壳贷款”模式很可能躲过监管“法眼”。“在会计账目里,平台公司会做成负债项下的外单位的往来款项。”上述平台公司人士说。 事实上,由于往来科目的使用管理并不严格,而资金也并不一定一次性划进或划出,甚至可能在几个相关公司间有进出,由此,这笔账目的会计做账往往没有银行贷款那么清晰,有时也存在部分漏报的现象;另一方面,在应对审计时,由于外部企业本身已经被统计了一次借贷,因此为了避免重复统计,这笔款项就有理由不被上报为平台公司的地方政府类负债。 此外,当地方债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口子打开后,根据上述一地级市城投公司人士的说法,其所在的城投公司就计划借此“包装”出保障房项目,以此为契机实际“圈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