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专栏:有序打破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 “刚性兑付”是指当理财资金出现风险、产品可能违约或达不到预期收益时,作为发行方或渠道方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机构等为维护自身声誉,通过寻求第三方机构接盘、用自有资金先行垫款、给予投资者价值补偿等方式保证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兑付。近年来,银行、信托、证券等各类理财产品快速发展,刚性兑付现象日益凸显,扭曲市场纪律,干扰资源配置方式,带来诸多问题。 刚性兑付增加了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刚性兑付导致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诱发投资者资产配置不合理调整,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引发了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资金加速流向高收益的理财和非标准化债权产品,商业银行的存款流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保险行业的资金被挤出。市场无风险利率上升,也造成蓝筹股市盈率下降,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低迷。 刚性兑付引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由于长期以来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少被打破,一些理财投资者的风险承担意愿远低于股票、外汇、基金投资人,过于追求收益,不愿自担风险,如果不能按照预期兑付,可能拥堵机构网点,要求机构偿付资金,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而金融机构一旦存在第三方兜底或介入的预期,为吸引投资者,也会忽视项目的风险,优先选择收益高的项目,尽职调查和风险控制薄弱。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往往投向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等调控领域,并通过资金挤出效应等渠道,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为促进我国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完善信用风险在定价中的作用,减少道德风险,强化市场纪律约束,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顺应基础资产风险的释放,让一些违约事件在市场的自发作用下“自然发生”。增强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意识,树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当理财产品出现兑付风险时,应合理界定理财发行方、渠道方和投资者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以此推动理财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