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干什么是都不能叫做互联网金融,只有非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的技术进入金融领域,我们才定义为互联网金融。这是中美互联网金融极大的差异。怎么看,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去评价是否合理。但是我想讲一个核心观点,正因为我们国家监管差异,导致了互联网金融这么想急着往银行里面走。我们国家叫做围墙效应。金融机构,这个不行,那个不行。真不行吗?我觉得这个观点肯定不是。事实上,它一方面通过强管制,把自己关在体系里面。我说金融机构是打擂台,武功再高,你必须把双手双脚给废了,在台上,然后互相咬。肯定不好看嘛。但它没办法。在非常透明的擂台上,它是没法创新的,做不了。它只能贴这边走,或者越界,所以我们国家许多金融人才全都在牢里。没办法,你要创新,你来一个创新,人家立马给你复制了,你搞不了。而我们大量的非银行机构,无所谓,反正不在管制里面,到外面怎么玩都行。我们所谓管制市场,还留了很大空白市场,让互联网金融怎么玩都行。
因为没办法管制。管的银行不服务我。一方面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给了非常大的容忍度。我在人民银行刘行长开互联网金融工作会议的时候,别管了,你怎么管呢?因为回到最后是你自己的不作为。这么多人没有服务,而导致互联网金融出现。人家给你擦屁股的事情,你还去管它?第二,你不要给他发牌照,你给它发牌照不是帮它,是害它。好好的一个企业,你说给阿里发牌照,稍微调整,阿里就死了。因为你发了牌照,就意味着必须一致监管,意味着你能力再强都必须自废武功,到舞台上跟我们一起打,不能够干跟我不一样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