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有权不同意银行的变更:那么,银行单方面修改信用卡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嘉豪说:“此状况相当于银行重新订立临时合同,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银行有责任通知消费者到位。另外,权利和义务是双方面的,银行有权利单方面修改合同,消费者有权利不同意银行的变更,并免费使用信用卡的提现服务。” 一位从事银行业的人士表示,信用卡主要用于消费,若从信用卡提取现金使用,多数银行会收取提现费和利息,其手续费和利息较高,对消费者来说并不划算。 记者了解到,东莞多数银行会收取提现费和提现利息。譬如广发银行[微博]境内透支提现需按交易金额的2.5%收取提现费;东莞银行则需收取1%的提现费;交通银行(6.97, 0.08, 1.16%)提现则需收取1%的提现费,每天最多只有2000元的提现额度。 此外,部分银行也不收取信用卡提现费。如工商银行(5.39, 0.06, 1.13%)东莞分行只收取提现的利息,不收取提现费;民生银行(10.70, 0.07, 0.66%)东莞分行在本行提现,则不需要收取提现费。 |
收“提现费”是总行政策:对于信用卡突然要收取“提现费”一事,中国光大银行东莞支行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回应:收取“提现费”是光大银行的一项新政策,该政策于2014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也经过了上级银监部门的批准报备。 说到江先生的投诉,该负责人表示,2014年7月,中国光大银行的官方网站上就公告过收取提现费一事。同年的10月份,也通过手机短信给信用卡客户发送了通知。与此同时,江先生曾通过网络提现过一笔款项,在进行该项操作时,网站也有关于“提现费”的相关提醒。 记者在翻看光大银行的官方网站得知,2014年7月,该行确实挂出中国光大银行关于调整或新增信用卡收费标准的公告。今年5月22日,记者再次翻看光大银行官方网站,该公告还挂在官方网站上,不过光大银行却开展乐惠金卡免收取现费活动,在2015年5月19日至8月31日期间,使用光大银行乐惠金卡片消费账户(信用卡账户)产生任意一笔取现交易都实行免收取现费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