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玫瑰:update, 该项目过会时,9个委员中,4个同 意4个不同意1人不在场。领导批复称,首席 风控官需解决不同意该项目的4个委员所提出的问题,该项目才予以过会。”当时山西工行的副行长先后三次来中诚信托做工作,目前,这位山西工行副行长“已退休”。中诚信托该项目收费6000万元,费率约在2%,不是通道业务 |
资深信托人士刘擎认为,中诚振富信托的兑付问题应遵循两个大原则,然后再结合中国金融市场当前情况来解决,不能本末倒置。那就是,第一“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这个市场原则框架下,谁做的产品发生风险,应由相应主体来承担责任和风险,而不是找大户、找政府兜底,这不符合市场原则;第二个是法治原则,按照法律规定来,信托的所谓刚性兑付是业内潜规则,是为了发行和经营的,它不是法律规定内容,也未在合同中体现。![]() 借鉴国外金融风险处置经验,可以发现,雷曼兄弟、美林、摩根斯坦利等金融机构因次级债风险暴露后,美国政府的处置是不同的,金融机构做了“致命的坏产品”而倒闭,是市场经济运营规则的题中之义,是基本的经济逻辑,而政府救助不能没有标准和原则,比如与暴露风险的产品的相关性大小原则,比如过错责任原则及规模因素等。就目前中诚信托来说,依据其截至2013年底净资产107亿人民币的规模,足有能力对风险依据其过错进行偿付。赔偿问题,不是比谁更有钱,不是比谁更喊冤,而是看谁应当承担,这是法治原则的体现。 就本案例看,该信托30元投资振富49%股权,这是这个信托的核心要素,中诚信托派出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显然不是通道业务,而且在信托设立之初,中诚依据其专业进行了尽职调查,对风险收益作出了判断,才决定发行该信托。如果这也是通道业务,那么信托所有的业务都是通道业务了。一个以信托为业务的金融机构不能以此推卸责任。中诚信托如想免责,需要证明自己尽了应尽的信托义务,忠实勤勉而且具有了与业务相称的专业管理能力,以及风险暴露后是否履行了及时通知投资人并拿出应对方案的义务。而工行在销售中的违规,截至目前还没有充分的报道,这个需要具体的证据,销售人员具体怎么对投资人介绍或者许诺的,造成投资人重大误解认为这个项目保本报收益,“出了问题有工行呢”,这部分工行应严厉整饬并追究责任,投资人也可以就这些向工行主张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