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星球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股票新闻

本报记者 朱梁:自从今年3月31日除权之后, ...

  • 0
本报记者 朱梁:自从今年3月31日除权之后,苏州本地个股金螳螂的走势就陷入了一种不上不下的尴尬局面,至今已经横盘震荡整理了近3个月。近日,金螳螂发布的一则公告引起了不少股民的兴趣。
   
昨天,苏州股民陆老伯向记者发出了一个疑问:前天,金螳螂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显示,6月8日,金螳螂发生一笔大宗交易,以33.57元的跌停价格成交了170万股,成交金额高达5700多万元。而让陆老伯不解的是,6月8日当天,金螳螂的股价全天都在36.7~37.5元之间波动,并没有触及跌停板,而且,这笔大宗的交易的买卖双方均为东方证券苏州临顿路营业部。陆老伯感到有些蹊跷的是,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利益输送之类的问题?
   
对于大宗交易,可能有不少股民并不十分了解。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对于A股市场来说,A股单笔的交易数量在50万股及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价格则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价。
   
那么,为何金螳螂的这笔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又都是同一家呢,对此,记者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东吴证券竹辉路营业部注册投资顾问沈方超告诉记者,像这样买卖双方是同一家营业部的大宗交易确实并不多见。而大宗交易的发生,大多是因为公司持股量比较大的股东急于套现,需要将所持股份大量抛售,而如果通过正常的交易渠道,可能在一个交易日内无法全部抛售完毕,因此采用大宗交易的方式。
   
沈方超分析说,像金螳螂这笔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出自同一个营业部,很有可能是托管在该营业部的小非减持,同时受让方也恰好是该营业部的客户。而根据有关规定,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只要不超过当天该股股价的涨跌股限定范围,都属于正常情况。
银财编辑

写了 2324 篇文章,拥有财富 11176,被 1 人关注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B Color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成为第一个吐槽的人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