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虎嗅网报道,之前,在8月25日和26日,已有6家美国律所提出其正在调查宜人贷(和其特定的几位高管)。第一家提出调查的是律所Law Offices of Howard G.Smith,其在自家官网称宜人贷默许其平台上欺诈的发生,以此为目地(artificially)增加其营业收入。
8月26日,律所GlancyProngay&Murray LLP(下称“GPM”)发布公告称已代表在5月11日到8月24日之间(注:该期间被称为集体诉讼期)购买了宜人贷证券的个人和法人向加州中心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提交了起诉状,其并称上述投资者应在公告发出后的60天内前往上述法院担当首席原告。律所Pomerantz Law Firm(下称“Pomerantz”)在8月30日发布的公告中称该集体诉讼的编号是16-cv-0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