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星球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融资新闻

成立条件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 ...

  • 0
成立条件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股东协议书。

注册资金要求:投资担保公司一般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如果跨地区担保,则需达3000万以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修改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实施机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上述政策措施的出台将有一段时间。   

从了解的其它省市登记情况来看,目前各地操作存在差异:北京市工商局对担保公司登记不做限制;上海市工商局暂缓登记担保类公司;浙江省工商局仅对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进行登记;江苏省工商局登记“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核定“非融资性担保”等。   

为统一规范我省操作,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等规定,现就过渡时期内担保机构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建议如下:   

一、申请新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工商部门予以办理,企业经营期限核定一年,经营范围可核定为:“为自然人和企业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待国家、省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对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和再担保,不得从事存、贷款金融业务及财政信用业务等。
  
二、新设立、申请增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超1亿元(含1亿元)的,以及已经审批并登记注册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申请增设分支机构的,工商部门暂不受理,待国家、省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已登记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含增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备案的,工商部门依法办理。   

四、自省金融办正式受理审批之日起,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应当先经省金融办审批方可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国家、省有关审批登记政策出台后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注册流程

先核准公司名称,验资,备案,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证、银行开户证,在备案时,要求提供一下材料:   
  
1、可行性报告   
2、公司章程   
3、公司高管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   
4、股东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   
5、股东资信证明等
银财网贷

写了 67 篇文章,拥有财富 1128,被 0 人关注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B Color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成为第一个吐槽的人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