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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今年30岁的杨小姐本是家中独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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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今年30岁的杨小姐本是家中独生子女,两年前母亲因胃癌去世,父亲在其母亲去世后再婚,并已生育一子。父母共同财产包括数百万元存款以及两套房产,然而杨小姐的父亲无意将杨小姐列入财产继承人。杨小姐该如何获得属于自己的一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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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本刊实习生 仇音歆

杨小姐今年30岁,目前在一家法企房地产咨询公司工作。两年前还在英国留学的她得知母亲胃癌晚期便匆匆赶回国,如今杨小姐处于丧母之痛的同时,还面临父亲再婚、财产继承权定夺的难题。

父亲无意女儿继承财产

杨小姐本是家中独生子女,父亲经营一家私人企业,从事钛合金生意,母亲是一名资深法语翻译。杨小姐告诉笔者“父母从我上大学开始培养我的理财能力,每年提供我10000元的生活费,一切自己安排,不够就自己打工挣钱。包括后来去英国留学,学费一共25万元人民币,一半由父母支付,另一半则靠我自己的奖学金,生活费等都是靠我打工挣的。”

将自己的钱包管理得井井有条的杨小姐本无需为钱财担忧。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26岁时决定去英国深造见见世面,以求回国后有更多的发展机会。谁料一场家庭变故打破了杨小姐的规划。母亲去世后半年,父亲便再婚,并已生育一子。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百万元之多的存款以及两套位于中心地段的房产。杨小姐向笔者透露,她万万没有想到父亲竟然无意将她列入财产继承人,“我也是现在才知道我爸一直都想要个儿子。”

女儿婚后家庭负担不小

杨小姐3年前和相恋9年的男友结婚,目前女儿刚两个月。杨小姐在一家法企房地产咨询公司工作,每个月能为她带来9000元的收入。丈夫在其大姨经营的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工作,月收入税前不过6000元。目前夫妻俩所居住的房产由男方的大姨提供,房产权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

每月的基本收支方面,光请月嫂就得花费8000元。好在宝宝满两个月后,杨小姐夫妇改请了一个普通的保姆照顾孩子,每月3200元。目前,宝宝日常的花费包括买“放心奶粉”每月需要1200元,其他基本生活开支约4000元。杨小姐告诉笔者,“我爸当时请月嫂每月还是补贴了我们6000元。现在每月补贴1000元,等于说我们自己实际承担2200元的保姆费。”将来孩子的教育花费让杨小姐很是担忧,“我们公司一些年轻妈妈,孩子还不会走路就送去教育机构了。”

最令杨小姐感到不安的在于房产,“我们现在的住房原则上是属于他(丈夫)的阿姨的,房产权不属于我们任何一方,这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如何分得母亲的遗产

杨小姐的父亲目前已再婚,9个月前再添得一子。和杨小姐的母亲共同财产包括120多万元的存款和两套价值至少400多万元的房产,其中一套产权属于夫妻双方,另一套产权则属于杨小姐的母亲。“其中一套是我姥姥姥爷留给我妈的。”

目前杨小姐打算咨询律师,以母亲生前写下的遗嘱来看她是否具备获得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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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

发表于 2012-11-6 21:07:49

每月收支状况(单位:元)

收入(税前)支出
本人月收入9000房贷0
配偶收入6000基本生活开支4000
其他收入0保姆费2200
XX子女食品营养费用1200
合计15000合计7400
每月结余7600

年度收支状况(单位:万元)

收入支出
年终奖金3保险支出0
其他收入0年末支出1.5
投资收益0出游费用0.5
合计3合计2
年度结余1

家庭资产负债状况(单位:万元)

家庭资产家庭负债
现金及活存5房贷0
定期存款20XX
股票3其他贷款0
基金3信用卡未付款1
国债0XX
房地产0XX
黄金及收藏品0XX
资产总计31负债总计1
净值(资产-负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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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

发表于 2012-11-6 21:08:40

依法维权更要注意维系亲情

文 本刊金融工作室 国家理财规划师 邢 力

对杨小姐来说,两年前母亲溘然长逝实为家中不幸,但更不幸的是,父亲迅速二婚后再生一子,并无意让杨小姐继承财产,这种做法既体现了父亲重男轻女的守旧思想,也严重侵犯了杨小姐的合法权益。

理清母亲遗产情况最关键

与一般人的理财规划不同,眼下杨小姐首先要做的是努力争取到自己应继承的财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由谁继承,如果杨小姐父亲执意在百年之后不让杨小姐继承一分钱,并在生前立下遗嘱,杨小姐也无可奈何,但杨小姐的父亲只能分配其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的那一半,并无权剥夺杨小姐继承其已故母亲的财产。尽管在杨小姐母亲去世后,家庭财产尚未继承和分割的情况下父亲迅速再婚,形成了新的夫妻共有财产关系,如今已过去两年,但这并不影响杨小姐现在重新要求分割母亲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杨小姐尚未超出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2年内的诉讼时效。杨小姐完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回自己应得的遗产,但也要尽快抓紧时间,以免有所贻误时机。

但在起诉前,杨小姐必须先想办法理清母亲遗产的具体信息,包括120多万元的存款究竟在哪里,以及两套房产的具体地址和产权信息。如果没有意外,按照夫妻财产共有原则,杨小姐母亲的遗产为这些存款和房产的一半,而按照我国法定继承规定,杨小姐能继承的是其母亲遗产的一半(另一半由她父亲继承),即财产总额的1/4。

但是此案例中比较复杂的是,按杨小姐说法,两套房产中的一套是杨小姐的外祖父母单独留给杨小姐母亲的,但这就要看该房屋产权登记人是杨小姐母亲一人还是杨的父母二人。若两人名字都有,则杨小姐依然只能继承房屋产权的1/4。若只有母亲一人名字,且母亲在婚前就已从外祖父母名下继承了这套房产,或者有证据证明该房产虽是杨小姐母亲婚后继承,但由杨小姐外祖父母出资购买的,则该房产依然属于杨小姐母亲个人财产,杨小姐可依法获得该套房产1/2产权,那么最后的局面就又不一样了。

关于母亲生前写下的遗嘱是否有效的问题,还需要杨小姐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杨小姐母亲生前已立下遗嘱由女儿继承所有财产的话,则杨小姐有望从父亲那里分得更多财产。

开源节流 减轻小家庭负担

当然,在尚未获得遗产之前,尽管杨小姐家庭收入不算低,但眼下的家庭资产状况(家庭资产积累还相当少)和收支状况都不容乐观,将来应对孩子不菲的教育支出会十分紧张,况且一旦和父亲撕破脸皮打官司,父亲每月的保姆补贴恐怕也会中断,而且遗产分割官司也是一场耗时费钱的事,光是律师费和诉讼费就要花去几万元,到时杨小姐家庭的财务状况会变得更糟。

因此建议杨小姐一方面在目前股市正处于低位的时机进行基金定投,积少成多,若干年后可以作为女儿的教育基金,另一方面适当减少不必要的家庭支出,包括自身的旅游、娱乐等支出,另外婴儿用品也可以多在网上淘宝。

亲人之间重在沟通

不过换个角度思考,杨小姐不妨换位思考下,自己已成家立业,而父亲晚年得子,希望今后将更多甚至自身全部的财产留给年幼的儿子,这也可以理解。况且杨小姐父亲也曾资助女儿留学英国,如今每月还补贴保姆费用,可以说也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一旦双方为母亲遗产闹上法庭,自然会严重影响父女感情,因此杨小姐不妨先和父亲好好沟通下,并为父亲许下养老送终的诺言(毕竟父亲年事已高,刚出生的儿子不可能为其养老,甚至可能将来去世时儿子尚未成年),尽可能在不动用诉讼手段的情况下获得自己应得的财产。这样不但大大降低了财产分割的成本,也避免了亲情的破裂。毕竟杨小姐已经失去了母亲,如果再和父亲因为财产问题而恩断情绝就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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