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市场十年巨变:现行票据融资的主体与用途与十年前已发生大相径庭的变化,原来商业汇票的主体是以大中型企业为主,而现在是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赵慈拉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由于商业汇票的主体已由原来的央企、国企和上市公司转变为中小微企业,商业汇票的用途已由原来贸易背景下的应付款工具转变为融资背景下的预付款工具,这主要是因为中小微企业在商品交易中具有弱势地位,被普遍运用于商品交易前的预付款,目前票据用途已发生质的变化。 但由于票据贴现仍执行1997年《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对银行贴现需要提供发票的监管政策。预付款交易不可能出具发票,预收款方受让票据后无法向银行申请贴现,由此产生数万亿商业汇票的持票企业因无贸易发票而只能寻求票据中介公司进行融资,经票据中介公司制作与票据受让交易无关的虚假发票后向银行办理贴现。此类“包装票”现象已蔓延至全国,引发票据案件纠纷频发。 “如果还执行1997年的政策,就相当于把中小企业推向票据中介市场,现在有上万家票据中介,这是其实一种很不正常的情况。” 赵慈拉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在浙江等中小企业发达的地区,对于票据融资有着旺盛的需求,这一带票据中介数量众多。浙江也因此成为银行票据业务违规的重灾区。 纸质汇票将在2-3年内取消:对于票据风险,赵慈拉建议引入互联网金融概念,创建全国一体化电票交易平台。取消银行贴现需要审核贸易背景的信贷政策,让持票企业和贴现银行向交易平台公开报价,交易平台在撮合交易机制下,实现企业最低利率的贴出,银行最高利率贴入的最优价格、即时成交,最大限度地省却企业与银行人工成本,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谢众表示,要用2-3年的时间取消现行的纸质汇票,通过电子汇票系统、网上清算系统降低票据业务和资金清算当中的风险。谢众还表示,纸票在整个运作环节中问题非常多,克隆、复制等等的票据案件在实际中非常多。目前电票系统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生一起案件或欺诈。“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筹建一个票据交易所,该交易所要把金融市场功能和票据结合起来,可以通过平台做票据的交易和买卖,充分发挥票据的支付功能和做为信用工具的一种融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