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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典当师的说法,以一套评估额为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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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典当师的说法,以一套评估额为400万元左右的房产计算,房产持有者不用投入自己的流动资金,一年就可以最高赚取利差近20万元。随着今年以来股市行情的上涨,民间融资也再度火爆,除了从银行贷款获得流动性以外,对于急用钱的客户来说,还有许多快捷的借款渠道,例如典当行与小贷公司。然而,《证券日报》记者近日暗访发现,与正规的银行借贷相比,这些游走于灰色地带的借贷机构有着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除了超高的利率外,杀熟揽客式的劝客放贷也成为了他们增收的途径之一。

一位典当师近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将房产抵押获得资金,再拿出去放贷,月息3.5%,完全可以覆盖获取资金的成本,按照出借100万元计算,一个月净收入1万多块钱,是很划算的”,当记者问及是否出现过违约情况时,该典当师甚至表示,“自己从业十余年,仅出过一次事,所以基本零风险”。

典当行抵押房产业务陡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文件显示,北京典当企业在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业务时,可使用抵押登记专用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或房屋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鉴于典当业务有别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申请登记时,典当企业可将上述合同中的贷款内容调整为相应的典当内容。

也正是基于此项规定,北京的典当行生意非常火爆,今年以来抵押房产炒股的客户陡增。北京地区较大规模的鼎成典当相关人士就表示,自从央行[微博]“3·30新政”出台以来,就开始有很多客户前来该典当行咨询房产抵押贷款,这部分客户增长了将近5成。

不过,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行的利率也是高得惊人,鼎成典当房产部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利率大概为月息2.5%,也就是年化30%,除了利息之外,客户还要缴纳贷款额度千分之一的公证费等必须费用和80元的房管局办理抵押业务的工本费,也就是说100万元的贷款,一年客户需要支出301080元。其表示,“典当行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利率虽然高但是次日就可放款”。

当《证券日报》记者问及手续是否合规时,该人士表示,所签订的合同均有法律效应,客户抵押房产是抵押给公司,而不是像小贷公司的个人,一旦发生纠纷,典当行首先会与客户协商,协商未果才会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如此高息的贷款已经触碰了高利贷红线。一位法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典当行这种情况一旦出现纠纷,法院首先会依据格式条款逐一审查,格式条款一般都有利于甲方,因此需要看条款中是否有表述不清,引起双方分歧的地方,而后会根据辩护律师陈述进行判决,大多数情况会按照基准利率四倍以上不保护的原则进行判决。

由于经营困难,事实上,多地典当行已经进入到了行业非常艰难的时刻。近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发布公告,安徽新安典当公司47.6191%股权挂牌转让、池州上瑞典当公司68%股权挂牌寻找下家。

新安典当挂牌转让公告中称,芜湖市建设投资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将于6月8日正式将其手中47.619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1.01亿元。池州上瑞典当公司挂牌公告显示,6月1日起,占有其第一大股权的芜湖民强融资担保公司,将以挂牌价3400万元转让。

新安典当挂牌公告显示,截至今年4月30日,营业收入1401万元,净利润-203万元,116万元负债额缠身。池州上瑞典当也在公告中称,截至2015年4月底,营业收入111万元,净利润为-10万元。
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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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雾水

发表于 2015-6-16 19:24:36

劝客抵押房产进行放贷:《证券日报》记者在暗访的过程中发现,有一些典当行的员工也在做着上不了“台面”的事情。一位自称有着十余年典当行经验的典当师就力劝本报记者将房屋抵押后获得贷款,而后再进行放贷活动。

该人士给本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从正规典当行获得贷款,100万元的利息一年大概在25万元到30万元之间,而如果通过典当行认识的熟客进行放贷出去,月息最高可达3.5%,一年的利息大概在30万元到35万元之间,甚至更高,也就是说,“空手套白狼”一年就可以赚5万元左右。

根据典当行一般的评估标准,典当行给出的贷款额度基本为房产评估金额的60%-80%,因此按照上述人士的说法,以一套评估额为400万元左右的房产计算,房产持有者不用投入自己的流动资金,一年就可以最高赚取利差近20万元。

上述人士还信誓旦旦地向《证券日报》记者保证,放出去的款都有抵押物做保,例如黄金(1183.20, -2.60, -0.22%)实物,而客户也都是认识多年,是非常靠谱的借款方,只是典当行资金不够,才会用这种方式推荐客户进行贷款,并表示自己从业十余年仅发生过一次纠纷。

至于如何监督贷款去向,该典当师介绍说,典当行不会监管资金流向,客户是买房也好炒股也好,都不是典当行可以监督的,典当行只负责审查客户资质,进行实物抵押,签订合同。期间,她还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个客户贷了100万元炒股,一个星期就赚了20万元,“即便赔了,借款客户也有黄金以及汽车等抵押物,所以出借方无需担心对方还款问题”。

然而,利用客户资金进行贷款本身已经触碰了监管红线。根据商务部及公安部颁发的《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不得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不得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不得超过规定额从商业银行贷款。这意味着,目前典当行融资的渠道只能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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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雾水

发表于 2015-6-16 19:24:55

典当行联手P2P:为了缓解资金问题,典当行与P2P联手已经成为了行业发展趋势。近日,基于典当行业务而成立的P2P平台山东青岛新博贷借助青岛市典当协会资源,从青岛市中诚典当行扩展到典当行业内的P2P平台。

青岛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青岛新博贷的董事长田曙光公开表示,目前青岛典当行有100余家,青岛的典当行业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在山东乃至全国都是相当高的,但由于典当行很难在银行获取周转资金,成为制约典当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难题。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为了规避监管,P2P平台在与有些典当行的合作过程中对于相关模式做出了改变。比如在《典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非绝当品不得销售”。并且对于非绝当品来说,其物权是不能够进行有关转移的(即债权)。但是,有些典当行在相关操作中为了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更改标的,从字面上看到的是“收益权的转让”。并且在P2P网贷平台上,进行流转的是“控股股东的收益权”,不是典当行的收益权,更牵扯不到当品的物权问题。在这种操作模式下,项目到期之前,再由典当行的控股股东办理项目回购。这就规避了监管,但是如果在这个流转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最终受损失的是典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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