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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江苏吴中公告称,董事长赵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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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江苏吴中公告称,董事长赵唯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建林、副总经理许良枝、副总经理兼董秘朱菊芳及财务总监承希于12月20日及21日分别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为:因案件调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据了解,此次立案调查主要是对赵唯一等5人在2015年8月28日至9月1日期间的增持行为是否与收购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响水恒利达”)存在内幕信息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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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2015年6月起国内股票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响应各级监管部门维稳号召,江苏吴中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江苏证监局的相关通知要求,决定采取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增持股票的方式落实上述文件要求,并于2015年7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会议”,讨论确定了增持股票计划,对每位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明确要求了增持数量,并规定需在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即2015年9月13日前);于2015年7月11日至9月7日期间实施完毕了相关增持计划。

2015年8月28日,江苏吴中实控人之一、董事长赵唯一增持10万股,姚建林增持8万股,许良枝增持1.5万股,朱菊芳增持1万股,承希增持2万股;8月31日,许良枝增持5000股,朱菊芳增持1万股;9月1日,赵唯一增持5000股。他们还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在8月28日-9月1日这段时间内,还是在这段时间之外的其他承诺增持时间里,除了上述被调查的5人,江苏吴中同时有多位董监高或实控人进行了增持,为何证监会此次调查对象只针对这5人?

“他们都是根据规定增持之后并做了公开披露,本次立案调查的相关原因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12月23日,江苏吴中证券部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本次调查通知书是发给他们个人的,“所以我这边也不太清楚被调查的先后顺序。”江苏吴中披露称,2015年10月16日,公司经过前期初步沟通就收购响水恒利达事项组织召开方案论证会,研究实施收购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并于2015年11月25日晚形成收购初步意向,股票自2015年11月26日进行了停牌。

记者注意到,2015年8月28日,江苏吴中增幅6.36%,8月31日接近跌停,9月1日跌停,收于14.69元/股,9月2日江苏吴中再次跌停并下探至相对低点13.22元/股,此后股价上行至停牌收购响水恒利达。截至停牌前一交易日的11月26日,江苏吴中收于27.89元/股,相比9月1日收盘价几近翻番。

根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显示,承希于2016年3月25日减持5.5万股,交易均价为22.48元/股,许良枝在7月15日和12月8日分别减持0.8万股和1.2万股,对应的交易均价分别为22.23元/股和19.34元/股。江苏吴中方面认为,增持期间,公司认为不存在不能够增持的相关重大事项,赵唯一等5人均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均正常,且此次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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