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30 日,香港联交所革新了上市制度,允许“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未产生营收的生物科技公司在港股上市。这可能使 A 股在前些年错过互联网经济崛起之后,再次失去那些代表未来生产力的公司。在内地的法律下,股份制公司天然是同股同权的,即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持有的每一股股份投票权都是等同的。
但在其他很多国家,一家公司可以设计成“同股不同权”:发行不同种类的股份,某种股份的投票权更高。例如,普通股东获得每 1 股有 1 份投票权的 A 类股,创始人股东获得每 1 股有 10 份投票权的 B 类股。在实践中,Snapchat 就是一个比较极端的案例,普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没有任何表决权。而 Google 好一些,1:10,上市的时候最高管理层的几个人控制过半投票权。
“AB 股”结构设计最常出现在新经济公司中。新经济公司的成长非常依靠创始人团队。但是,新经济公司刚成长起来会进行多次融资,往往两三年后创始人团队的持股比例就很低了。“AB 股”的设计可以让创始人团队持有投票权更高的 B 类股,即使持股比例降低,也可以掌握控制权。“同股不同权”公司在美股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但是港股市场一直将“同股同权”奉为核心价值。这与港股市场的历史经验有很大的关系。
当年港股允许上市公司发行“B 股”,初衷是为了更便于融资。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当时中国-英国签署香港回归协议的政治气氛影响,“B 股”变成资金逃离香港的工具。例如,上市公司定向向大股东发行比普通股面值更低、价格更低但表决权等同的B股。如此一来,大股东就可以一边低价认购 B 股稳固控制权,一边在股市上高价抛售普通股将资金转移出香港。这引起了市场恐慌,港股连续大跌。
当时,在香港股市能撑起台面的公司,除了腾讯,就是各种地产金融等传统行业公司了。更大的变化在于,这几年中国内地新经济高速发展,却有很多公司因为盈利无法达到 A 股要求、因为“同股不同权”无法登陆港股,纷纷选择美股上市。与内地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有政绩压力相比,港交所面临的是盈利压力。眼看就要错过“新经济”的红利,港交所加速了改革。
港交所过去对“同股同权”的坚持与其自身的历史紧密相关;A 股上市制度的改革也同样有着深刻的历史印记。与港交所有盈利压力相比,内地监管的维稳政绩是非常重要的。A 股监管者允许上市的企业往往是业务较为稳健的公司。在 A 股这样一个散户占据多数的资本市场,监管层保护投资者的任务一直特别艰巨。
A 股市场此前已经由于财务审核标准较高、IPO 多次停发等原因,失去了移动互联网大潮诞生的一大批新经济公司。如果港股市场这次产生对新经济公司的上市便利与估值优势,那么有可能会网罗新一批的高人气新经济公司,趋势形成之后可能令A股市场再次失去新的活力与资金。所以,这次面对港股的竞争,内地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反应很快,立即筹划发行制度改革;资本市场的资金流动偏好也反映了投资者的预期变化。
首先,是监管层频频表态。上交所副理事长张冬科表示,积极拥抱新经济是今年上交所的重点任务,要通过实施“新蓝筹行动”,支持一批新一代互联网企业成长。深交所副总经理彭明表示,将针对创新创业型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特点和股权特点,推动优化 IPO 发行上市条件。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公司以 CDR 方式回归 A 股也已经箭在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