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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楼市

银财苏州:最近,两位投资市场的名人—任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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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最近,两位投资市场的名人—任志强(微博)和吴晓求(微博)展开了一场关于未来5年究竟投资股市还是楼市更赚钱的赌局。从历史上看,时间点和时间段设置才是决定赌博胜负的关键。

5年后楼市与股市谁更牛

文 本刊记者/邢 力

今后一段时期内是股票投资收益率高,还是房产投资收益率高?基于对这两个投资市场的不同认知,这个问题抛给不同的投资者,恐怕会有不同的答案,但拿这个问题做赌注,却鲜有耳闻。

时隔两年任志强再陷赌局

前不久,在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举行的经济研讨论坛上,著名证券研究专家吴晓求表示,中国的股市“虽然拥有非常肥沃的土壤,但缺乏好的环境与温度,土地还是很荒凉”,但“当前股市确实已经拥有投资价值,一些股票市盈率已经跌到4至5倍,有的甚至跌破净资产,如果有钱的话可以入市投资”。不过在场的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并不认同,他对吴晓求说:“如果要给儿子赚钱,可以买股票;但如果要把财富留给孙子,那么最好还是买房产。”吴晓求表示:“我愿和任总进行对赌,不说远的,5年内,买股票的收益一定会大于买房地产。”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雷鼎鸣则说道:“5年之后,谁赢了谁要请客吃饭。”

对于这个带有半玩笑性质的对赌,事后当事双方的态度却大相径庭:吴晓求信心满满地表示“这个赌约我会赢”,而任志强则在微博上两度改口,表示“他想赌,我不应。谁赢谁输都是中国经济的悲剧”。

关于房价涨跌的对赌,过去曾出现过好几次,房地产“大炮”任志强也多次牵涉其中,但与以往应战时信心满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此次任志强却有些底气不足。因为此轮房地产调控以来,任志强曾多次表示,中央现在的主要目标是“抛弃”房地产,用其他方式去推动经济增长。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变,但其他政策是放开的,在这种环境下,中短期内房价缺乏持续上涨的基本要素。这也是身为开发商的任志强虽然不认可股票比房地产更有投资价值,但在目前的形势下,也只能喊出给儿子买股票(中短期更有投资价值),给孙子留房子(长期更有投资价值)的口号。

网上舆论现分歧

未来5年,你更看好买房还是炒股的收益呢?这个问题抛到网上,立刻引起了网友们的强烈兴趣。一家知名门户网站的调查显示,在超过2万人的投票中,有41%的受访者认为未来5年内股票投资收益会大于房地产投资,也有37%的表示更看好房地产投资。

“挺吴派”认为,股票已经跌了这么久了,市盈率已经比当年998点和1664点的历史大底还要低,正所谓风水轮流转,未来几年也该轮到股市走牛了。而楼市投资的黄金时期已经过去,只要中央政府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房价就很难上涨,而且就算上涨,也不可能重演前几年疯涨局面了。因此未来5年,买股票显然比买房子更明智。

“挺任派”则表示:“炒股就像赌博,房子看得见摸得着,收益是实打实的”;“中国股市就是个圈钱市,圈钱顽疾不打破,股市就始终起不来”;“炒股难度高,房子要涨都会涨,股票买错了品种,大势再好也没用”;“股市随着经济基本面走,经济处于下行周期,股市不存在走牛基础”;“过去10年股指涨幅为负已经证明了炒股致富不靠谱”,更何况货币持续超发的当下,房价已积蓄了大量的上涨动能,限购不可能持续5年之久,因此未来房价上涨还是必然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22%受访者则认为“说不清”。有网友说道:“这两人都是大忽悠,如果赢了名气更响,如果输了也无所谓,谁都靠不住。”

时间点和时间段设置是关键

事实上,判断两种投资市场谁更值得投资,时间点和时间段的设定是关键。以股市为例,尽管过去10年上证指数涨幅有限,但如果同样以10年为计算周期,如果从1991年中国股市开幕时就买入跟踪上证指数的基金(尽管当时还没有基金,此处只是推演需要),则到2001年抛出时,基金翻了20倍。或者将计算周期同样设定为5年,从2007年到2012年,过去5年上证指数累积下跌超过60%;但从2002年到2007年,5年里上证指数上涨了6倍,更何况具体个股的情况和指数走势可能还存在很大差异。楼市也是同样的道理,假如赌局设在2001年,那时股市一片红火,楼市则持续下跌,显然少有人会支持任志强。更典型的案例是黄金,虽然过去10年黄金持续上涨,最高涨幅超过6倍,但如果有人从1980年国际金价850美元/盎司的高点买入黄金,持有20年后,直到2000年金价却跌去了将近70%。假如此人在退休前买入黄金想要保值养老的话,恐怕在他有生之年很难看到回本的那一天了。可见,简单以未来5年为计算周期,股市和楼市并不具有可比性。

相关链接 历史上著名的房价赌局

2006年 王小广VS.董藩、任志强

2006年,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小广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房地产的文章,其主要观点是,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高得有点离谱,未来几年内房价一定会下跌。对此北师大教授董藩扬言要和王小广打个赌,他在北京买套房子,5年后如果房价涨了,王小广就赔给他这几年的差价;如果房价跌了,董藩把差价赔给王小广。在央视2006年5月17日播出的“王小广:我用名誉赌房价”节目录制现场,王小广表示不愿接这个赌是因为自己没有赌博心态,真接赌就要赌他的良心和名誉。同在现场的任志强对王小广的观点进行了反驳,表示:“我是不认为王小广可以是自称为专家的人,他也许是个很认真的研究人员,但却不是个很专业的人员,也不是一个说话负责的研究人员。”

2007年 牛刀(微博)VS.徐滇庆

2007年7月11日,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徐滇庆在演讲中表示深圳房价上涨理由充分,“深圳房价肯定要涨,如果一年以后深圳房价不涨的话,我向深圳人民道歉”。知名地产评论人牛刀在博客《徐滇庆,最后一名经济学家的末路裸奔》中批判道:“相信在徐滇庆之后,再也不会有比他更荒唐的经济学家,对深圳乃至中国的房地产说出这么一堆无用的废话。”牛刀表示,2008年深圳房价不会涨,并与徐滇庆设下这场赌局。结果2008年7月1日,徐滇庆在其博客中写了一封道歉信,7月8日又在报纸上刊登了半版的道歉信。

2010年 牛刀VS.任志强

2010年2月,牛刀在博客里叫板房产大佬任志强,称如果2010年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同比涨幅超过5%,就再也不谈房价;倘若房价涨幅不足5%,则请任志强“从此闭嘴”。在同年12月19日举办的2010中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会上,任志强表示:“从目前数据来看,年房价涨幅可能达到6%,我赢了。”同时牛刀也在微博上表示“抱歉”,但未明确认输。就在道歉后10分钟,他又向房价宣战,称高房价撑不了多久。

小结:在过去10年里,除了2008年楼市调控时期之外,房价的持续上涨使得对赌房价下跌的一方都输得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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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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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

发表于 2012-7-18 01:49:49

楼市很忐忑 刚需怎么办

文 本刊记者/邢 力

自从上世纪90年代商品房改革以来,市场对于未来房价走势的预期从来没有像如今这般扑朔迷离,捉摸不定。用两个字来形容刚需族们对待买房的心态,那就是——忐忑。

对赌时间很微妙

任志强和吴晓求的对赌选择了一个非常微妙的时间点。一方面,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显示,今年6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8688元/平方米,环比5月上涨0.05%,结束自2011年9月以来的连续9个月环比下跌态势。同样在6月,多数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再创近17个月新高。伴随着成交量的回升,部分地区房价也开始出现上涨。

而就在7月10日,经过46轮的激烈竞价和300多轮针对配建回购房面积的争夺,备受关注的北京海淀区万柳地块花落中赫置地,承诺配建回购房面积16400平方米。据了解,万柳地块总面积为77739平方米,最终出价26.3亿元,地块溢价达40%。这一价格折合楼面价约4.42万元/平方米,刷新了北京单价地王的纪录。

与此同时,楼市刚刚开始骚动不安,中央就立刻浇上了一盆冷水。7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楼市调控再次表态,称“要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工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决不能让房价反弹”。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近日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也强调,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加上此前《人民日报》发文称,房地产调控不能放松。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番表态,是对楼市近期明显回暖迹象的回应。倘若出现全国范围内的房价大幅反弹,调控政策很可能会继续收紧。

刚需心中很忐忑

一边是6月楼市量价齐升,北京地王重出江湖,银行利率接连下调;另一边是温总理再度强调楼市调控不能放松,“决不能让房价反弹”。恰巧在此时,任志强和吴晓求的对赌再次让刚需族们的心悬了起来——兜里揣着的银子究竟应该进股市还是进楼市呢?如果资金进了股市,股市却继续下跌,房价反而发力上涨,不就踏空了吗?万一咬咬牙把资金都拿去买房当首付,却迎来了股市的绝地反击,同时在中央的再度高压下,房价却重新下跌,自己此时买房岂不是站在了高岗上?各种纠结,各种郁闷,各种忐忑,围绕着众多心神不宁的刚需。

然而事实上,刚需并不需要如此纠结,假如资金实力已经足够支付自己心仪房子的首付,又有承担房贷还款的能力,则买房无疑是最优选择。因为对于刚需来说,楼市和股市未来的走势都无法准确预测,但自己的置业需求却是板上钉钉的。

刚需买房正当时

从目前楼市的实际情况看,所谓楼市回暖也只是局部性回暖,房价并没有持续走高的动力。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目前楼市的回暖主要依赖首次购房需求的释放,这种力量会随着时间衰减。下半年房价缺乏明显上升动力,整体走势仍将以稳为主,三季度后半段楼市成交量仍有再度陷入低谷的可能。更何况,目前楼市成交量上升的主要还是打折楼盘,只不过打折幅度较去年年底有所收窄,那些调控至今房价纹丝未动的楼盘,销售情况依然十分惨淡。说到底,只要限购不解除,哪怕市场上充斥着再多想要进入楼市的资金,楼市就形成了一道自绝于流动性市场的防火墙,刚需对房价的推动力十分有限,而且许多刚需属于恐慌性需求,并非实质性需求,因此房价不存在持续上涨动因。

更何况,年初至今中央对楼市作出过不下十次的表态,尽管管理层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经济刺激政策,并接连降息,同时地方政府也开始对楼市进行微调,但凡是触及限购政策的微调都立即被叫停,可以说这是楼市调控的底线。尽管目前宏观经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楼市调控绝不会出现2009年那种由全面打压到全面鼓励的180度大转变。

从微观上看,刚需的购房成本也在不断下降。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收入的上涨,平稳的房价其实已经形成了实质上的降价。而且近两个月来,央行持续两次降息也降低了刚需的贷款成本。虽然偿还房贷是一项长期工程,但房贷利息支出大多集中在还贷前几年,在降息周期中买房显然能节省不少房贷利息。而从历史上看,楼市低迷期和观望期都是最佳的买房时间点,等到房价明显上涨时再出手就会很被动。

风物长宜放眼量

文 本刊记者/邢 力

未来5年,股市、楼市谁更牛?这个问题恐怕要等到5年后才能明了。因为投资之所以困难,关键就在于未来走势的不确定和不可预测性。而学习投资理财知识就是要在诸多不确定性中寻找尽可能多的确定性因素,从而加大投资获益的概率,减少投资亏损的可能。

可见,拿楼市和股市未来的收益作赌局,本身就不合理,也与正确的理财理念相悖,只不过是专家博出名,大众图娱乐的饭后作料罢了。况且从理财的专业角度说,以股票(包括股票型基金)为代表的金融资产和以住宅为代表的不动产是家庭资产配置中最重要的两个品种。在正常情况下,这两种资产都可配置一些。虽然股票的投资门槛低,套现能力强,但波动起伏大,不宜把控,其收益来得快去得也快;房地产则恰恰相反,虽然它的投资门槛高且不易套现,但波动没有股票那么大,还能获得相对稳定的租金收益。因此拿这两样家庭资产的主力军进行PK,多少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对于一个资产配置健全合理的家庭来说,不管这场赌局谁输谁赢,自己都是赢家。

由此可见,究竟该买股票还是买房子其实是个伪命题。如果把时间跨度放大,我们会发现世界上从来没有只跌不涨的市场,也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我们不可能抓住每一次投资机会。因为投资理财是一辈子的功课。正所谓“风物长宜放眼量”,我们的目光不能只局限于未来5年,而应该从我们未来的结婚置业需求、子女教育需求、退休养老需求等多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从最实际的角度讲,对刚需来说,只要资金实力达到了买房的门槛,就应该果断下手——不要纠结于房价未来究竟是涨是跌,更不要为是否该先把钱拿去买股票而犯愁,因为理财的奥义不是追求投资回报最大化,而是用现有的财务资源获得最大的生命满足感。通俗的说,就是减少烦恼,买个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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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

发表于 2012-7-18 01:50:00

房价进入上涨通道

虽然0.25%的降息幅度并不特别巨大,甚至在实际金额上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如同胶囊含铬(致癌物),其累积的相乘效应却不容忽视。房产市场已越过转折点,由“价稳量增”迈向“价量齐扬”。

文/蔡为民

央行再度降息,对聚拢成形的楼市买气及“跃跃欲涨”的房价而言,无异“石破天惊”之举,等同宣告坚持两年的本轮调控,最后仍以失败告终。即使温总理一如预期于7月7日再次出面喊话,年内五度强调”绝不让房价出现反弹”,惟形势如此,怕已回天乏力矣。

经济衰退压力巨大

摆在眼前的现实是,正当市场犹在评估6月8日降息对房地产影响究竟有多大时,央行却出其不意的于7月6日再度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如此一来,自然对观望中的消费者形成进一步之刺激作用。

央行年内两度降息及降准,充分说明经济下行的趋势已成为现象,甚至大于官方预期,然而令人忧心的是,中央不断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其本意或许是希望对疲软的实体经济能起到一定之扶持作用,但实际情况恐怕并非如此,更多的资金可能趁机流入楼市(当然这也在中央意料与意愿之中),以达到自己财富保值、增值目的,毕竟消费者心理预期已发生明显变化。那么,其中转折又从何而来呢?

限购“跛脚”其来有自

首先,是我最近一直强调的,限购看似未取消,且中央一再宣示将坚持执行,但按照相关规定,历经一年之后,当下已经有相当可观的非本地家庭具备购房资格,这就使得限购无异被打开突破口,而形同“跛脚”。

这群楼市需求的“预备部队”,在取得房票之后,正等待价位探底的最佳时机进场,而连续的双降——降准、降息(含公积金部分),无疑是不断对此类族群者释放出“召唤进场”的信号,加之持续两年的调控,市场已普遍认同政策底与价位底即使未充分“就位”,亦不远矣。其中,政策的分水岭是5月7日扬州救市方案几经波折仍顺利过关,带动许多地方政府群起效尤。价位的分水岭则是在年内第一次降息时,各个楼盘因成交回暖而取消或减少优惠措施(第三季可望回到无扣率时代),甚至按当前状况继续发展,房价向上提升已无疑义,因为整体事态有利于楼市运行。

或许眼尖的读者会发现进入今年第二季后,我就房地产走势已做出明显多方的判断,主要体现在对房价涨势更见信心。毕竟市场在变、政策在变,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更是瞬息万变,而目前“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官方对房地产“欲舍还留”的矛盾情结、对经济衰退的惶恐不安,迫使调控只能“功败垂成”。

其实,如果单从上半年各项指标来看,调控效果还是相当明显的,以兴建房屋的原料——土地市场为例,不论土地宗数、用地面积、建设面积、楼面价、溢价率、土地出让金等,均在政策步步进逼的“压迫”下,快速滑落至近三年的最低点。数据显示,全国二十个重点城市今年上半年土地市场共成交2118块土地,出让金额累计为2397亿元,同比降幅达36.3%。

双降双底双预期”成楼市现实

其中,动见观瞻的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之降幅更为惊人——土地成交综数367块、面积1567公顷,楼面价1664元/平方米,溢价率8.6%等各项指标均创2010年以来新低,尤其土地出让金仅440亿元,同比降幅达55.3%,令食指浩繁的地方政府心痛与心急不已!

总而言之,虽然0.25%的降息幅度并不特别巨大,甚至在实际金额上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如同胶囊含铬(致癌物),其累积的相乘效应却不容忽视,透过双“双降”(年内两次降息、降准)及“双底”的刺激,市场越过转折点,由“价稳量增”迈向“价量齐扬”的“双预期”,已成为难以避免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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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

发表于 2012-7-18 01:50:11

谨防售楼广告变“空头支票”

文/本刊记者 甄爱军

不少房产广告中的内容虚虚实实,真假莫辨,如若稍微放松警惕,就会被“晃点”。

对于房产广告的忽悠做派,包括本刊在内的诸多媒体都做过分析报道,但时至今日,仍然有购房者对此不甚了解,并因此而上当受骗。让人更加难以接受的是,对于此类纠纷,购房者居然会因为缺乏关键证据,而往往会无从维权。

那么,如何扭转这一不利因素呢?

轻信广告易“吃瘪”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

家住上海的徐女士买房时碰到这样一件事情,宣传单和样板房均有标注,邻居家也户户都有,却唯独徐女士买的12楼房屋没有安装“飘窗”。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徐女士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补偿损失3万元。就在此前不久,因为合同未约定,徐女士的诉讼遭到法院判决驳回。

对于此类遭遇,应该说徐女士不是第一个碰到,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碰到。据了解,房产广告由于存在过度包装情形,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这种现象被法律界人士揶揄为“都是房地产广告惹的祸”。这是因为在当前预售制度下,房地产广告发布之初,住房大都属于尚未竣工的期房,它到底是什么样子,购房者只能通过楼书、沙盘模型、样板房、售楼人员的介绍或者承诺等,来了解一个大致情形。但一旦房子交付使用,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广告宣传或多或少存在出入,纠纷便由此而生。

但实际情况是,房地产广告一般不能算作是要约。因此即使是开发商故意打擦边球、耍花招,购房者如果一不小心中了招,只能自认倒霉。法律专家解释认为,由于房地产广告是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的,其目的是希望有购买房屋意向的人向开发商提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要约,因而,从法律性质上分析,房地产广告应属于要约邀请,对开发商没有法律约束力。

除非是房地产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才能视为要约。针对房地产广告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现象,最高院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对于广告内容是能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实对于经验缺乏的购房者来说,仍然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

小知识:要约与要约邀请之间的区别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与要约邀请主要区别在于,要约是对特定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对要约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则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希望他人向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对发出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写进合同是关键

如何才能保证自身权益,防止被忽悠?

虽然《广告法》以及地方性法规已经规定,房产广告应确保广告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但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态势,以及为了自身利益,少数开发商还是常常利用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漏洞,欺骗消费者。于是,房产广告和宣传资料中会掺入大量虚假信息,最常见的方式是言过其实,比如稍有一点绿化就说成绿树成荫,有一条小水道经过就说成绝佳水景等等,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但不可忽视的是,这些广告内容对购房者最终下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些甚至是决定性的。记者的熟人老张在给儿子挑婚房时,为了方便儿子、儿媳妇上下班,他最看重的一个就是交通方面的信息,比如靠近地铁。对他来说,轨道交通会成为买房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参考因素。

为了保证自身利益不受侵犯,最有效的办法是把广告中的内容作为合同条款写入购房合同。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告诉记者,如此操作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交付之后一旦发现与广告内容或者当初承诺的内容不符,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据可依。

具体如何操作呢?王展给出的建议是,把广告中自己比较感兴趣的,或者是对自己购房起到极大促进作用的内容挑出来,以附件形式写入买卖合同中。当然,这需要事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而如果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那么这份买卖合同就不必签了,因为对方自己心里都没底,这样的广告十有八九是不靠谱的。

怎样去写?这也很有讲究,专家提醒说,一定要把广告中承诺的内容写得翔实而具体,比如绿化率具体要达到多少,50%或者60%?何为豪华装修,采用的厨卫设备、装饰材料品牌、型号等……“总之,越详细约好。”王展说。

当然,在操作过程中,还需要留意补充内容与其他补充条款不能冲突。比如有些开发商会做出这样的约定:所购房屋面积、结构、装修设备标准均以合同及其附件为准,样板房及其样板区域以及售楼资料仅供展示、参考。面对这样的条款,专家建议应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并修订。

违约责任提前定

还有另外一项重要的工作不得不做,就是要明确违约责任。

专家表示,将广告内容或者承诺内容写入购房合同中,其实只是完成了其中一项工作,如果没有事先明确违约责任,自己的权益仍然无从得到保障。为何会这样呢?王展解释说,法律法规不可能细致到穷尽所有违约行为所需承担的责任,因此只能自己事先把相关工作做到位。

的确,对于一般的购房者来说,要做到这一点的确有些勉为其难。首先是不了解违约责任如何确定;其次违约责任定多少比较合适,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普通购房者来说,其实也不容易做好,定得高了开发商不会同意,定低了对自己又不利。不过这并非没有解决办法,王展建议,可以先咨询律师,或者在律师的陪同下去完成这项工作。

对于每一项违约责任,也应该做到详细具体。比如广告中明确层高为3米,但如果一旦不达标,应该赔偿多少,先约定清楚;再比如绿化率如未达到楼书中所承诺的标准,赔偿比例是什么等等。

此外,对于赔偿的方式和标准也要有很明确的约定。到底是退房,还是按照房价比例给予部分补偿金,这也需要事先确定好。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具体赔偿标准的确定也很有讲究,当然不能过低,否则对开发商起不到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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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苏州

发表于 2012-7-18 01:50:20

绕开政策 “歪招”购房风险大

文/本刊记者 徐卓航

限购令执行至今,曾有过不少想要避开、绕过限购限贷政策的购房“歪招”。不过,“歪招”暗藏风险,这是毋庸置疑的。由于近来楼市有所回暖,避开限购令的部分“小动作”也再次活跃起来,广大购房者应对此有所警惕。

假证明不靠谱

为了应对限购限贷的政策,有媒体报导,部分贷款中介声称可以办出二套房优惠房贷,甚至神通广大到可将二套房房贷“做成”首套,以享受优惠利率。

相关人员表示,根据房产归属、贷款记录等情况,可通过“做”单身证明等假资料的方式,用其个人名义购房,“顺利的话可享受首套房优惠贷款利率”。不过,为了这样的操作,购房者也需要在“操作成功后”,向操作人员支付数千元的服务费外加担保金,担保金数额为商贷总额的1%。

然而根据了解,目前各大银行的二套房房贷政策并无松动,认定过程和利率也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业内人士也指出,近期市场上确实有这类“做小动作”的传闻,但类似的暗地里操作,其可操作性和普遍程度全都是未知数,并且显然是违规的。“一旦被查处,不仅本次贷款受阻,还会影响今后的贷款行为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假离婚伤不起

有消息称,由于眼下单身外地人在沪购房受阻的消息,部分人为买房又打起“假结婚”的算盘,还有中介趁机做起了“一条龙”服务。

所谓的“假离婚”、“假结婚”,实际上是在法律意义上的真结婚、真离婚,但这样做目的则是为了绕开限购令,获得购房资格。以往,就曾有过根据各地购房政策所产生的“假结婚”、“假离婚”行为,如通过离婚来使购房者未婚、且家庭名下没有房产;又或者通过结婚来满足“子女确有结婚购房需求”这类条件,从而顺利购房。

市面上冒出所谓的“一条龙”服务也大体如此:找到“结婚”人选,办出结婚证,给对方两万元名誉损失费。房产证办出来后,再办离婚。这样一来,非本市户籍的单身人士也因此找到了购房的“捷径”。

不过,某大中介公司的经理告诉记者,相关的操作虽然看似可行,但经手这类操作的个别中介往往也是不顾声誉、铤而走险。同时,正是由于这样“假结婚”或是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行为使得房产方面的纠纷更加频发,到头来购房者“赔了夫人又折兵”,也只能吃哑巴亏,法律上很难获得支持。

“公司购房”问题多

另外,还有一类“歪招”就是借用公司名义购买房产了。一些以公司名义购房者,甚至以购买房产进行抵押,再通过公司贷款的方式,将购房资金反贷出来。而且,因为银行可能对房产升值的预期,反贷几乎相当于20%左右的按揭首付。

从政策来看,“限购令”限制的人群是“户籍家庭”或“非户籍家庭”,对于以公司名义购买房屋则没有作出限制。然而,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产权登记在公司名下,有作为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还债的风险;对企业而言,因买房、贷款等合同均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署,一旦个人在此过程中,未按约支付房款、贷款或相关费用,对外首先由企业承担付款责任。如果借空壳公司购房,则更是风险重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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