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结 轨道公司:2000元/平贬值补偿“无法律依据”
虽然何时能够看到完整的解决方案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但是据本站了解,关于经济赔偿问题似乎是沟通双方陷入僵局的症结所在。
在居民与轨道公司的协商会议上,居民曾向轨道公司提出“精神赔偿和贬值补偿”,要求轨道公司“支付2000元/平”的贬值费用。而对此要求,轨道公司称“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条文支撑,我们没法答应”。
11月,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就此问题向国香雅苑居民作出书面答复,称“业主代表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侵权结果发生前后的受损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同时,“居民可以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利益”,徐书记称“会按照法律判定的结果来承担我们的责任”。
而就房屋的贬值,徐书记称“无法评估,因为轨道过来后,这里的房子实际上是在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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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深圳地铁施工导致附近居民楼出现裂缝,地铁公司承诺,会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受损的业主进行赔偿。>>>>>深圳地铁施工导致附近居民楼出现裂缝
2011年12月,北京某村庄疑因地铁从地底穿过致60余房屋现裂缝,当时施工方与村民签订“民房加固修缮补偿协议”:由甲方(地铁施工方)一次性补偿综合费用6万元,之后,乙方(村民)房屋发生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缮,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